1、建筑工程施工质量应符合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和相关专业验收规范的规定。
2、建筑工程施工质量应符合工程勘察、设计文件的要求。
3、参加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的各方人员应具备规定的资格。
4、工程质量的验收均应在施工单位自行检查评定的基础上进行。
5、隐蔽工程在隐蔽前应由施工单位通知有关单位进行验收,并应形成验收文件。
6、涉及结构安全的试块、试件以及有关材料,应按规定进行见证取样检测。
7、检验批的质量应按主控项目和一般项目验收
8、对涉及结构安全和使用功能的重要分部工程应进行抽样检测。
9、承担见证取样检测及有关结构安全检测的单位应具有相应资质。
10、工程的观感质量应由验收人员通过现场检查,并应共同确认。
一、单位工程质量不合格怎么办?
当建筑工程质量不符合要求时,应按照下列规定进行:
1、经过返工重做或更换器具,设备的检验批,应重新进行评定。
2、经过有资质的检测单位鉴定,能够达到设计要求的检验批,应进行验收。
3、经过有资质的检测单位鉴定,达不到设计要求,但是经过原设计单位核算认可能够达到满足结构安全和使用功能的检验批,可进行验收。
4、经过返修或加固处理的分项工程,分部工程,虽然改变了外型尺寸但仍能够满足安全使用功能,可以按照技术处理方案和协商文件验收。
5、经过返修或加固处理的仍不能满足安全使用要求的分部工程,单位工程,严禁验收。
二、施工项目竣工验收的依据是什么
施工项目竣工验收的依据如下:
1、建筑工程施工质量应该要符合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和相关专业验收规范的规定;
2、建筑工程施工质量要符合工程勘察、设计文件的要求;
3、参加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的各方人员应具备规定的资格;
4、工程质量的验收均应在施工单位也是要自行检查评定的基础上进行;
5、隐蔽工程在隐蔽前应由施工单位验收。
申请领取施工许可证,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1、已经办理该建筑工程用地批准手续;
2、在城市规划区的建筑工程,已经取得规划许可证;
3、需要拆迁的,其拆迁进度符合施工要求;
4、已经确定建筑施工企业;
5、有满足施工需要的施工图纸及技术资料;
6、有保证工程质量和安全的具体措施;
7、建设资金已经落实;
8、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综上所述,施工项目竣工验收的依据有五类,符合任意一项即可对施工项目进行竣工验收。申请领取施工许可证需要具备相应的条件,法定的条件有八类,若不符合相关条件的,不会获得施工许可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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