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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撤销执行裁定不服可以再审吗?

2020-09-18 来源:化拓教育网

法律分析:

可以。

依据我国仲裁法的规定,如果当事人对仲裁决定不服的时,就同一纠纷向法院再申请仲裁或者起诉的,法院不受理,对撤销不服时,可以申请抗诉。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第九条 仲裁实行一裁终局的制度。裁决作出后,当事人就同一纠纷再申请仲裁或者向人民法院起诉的,仲裁委员会或者人民法院不予受理。裁决被人民法院依法裁定撤销或者不予执行的,当事人就该纠纷可以根据双方重新达成的仲裁协议申请仲裁,也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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