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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名工龄如何计算?

2022-04-06 来源:化拓教育网

法律分析:如果工龄是连续的,那么按照国务院颁布《关于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的决定》(国发199133号)后职工个人才开始缴费,92年以前都是视同缴费的,不存在补缴等问题。

自1993年起实施养老保险缴费,对于1992年12月31日前的工龄进行工龄审定,审定为连续工龄的可以作为养老保险的视同缴费年限。《关于确定工作有间断情况的职工参加工作时间的答复》(津劳险1991,237号)文件规定:对参加工作后,因辞职等个人原因造成工作离间,以后又重新参加工作的职工,其参加工作时间,应从最后一次参加工作时计算。

法律依据:《国务院关于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的决定》八、企业补充养老保险由企业根据自身经济能力,为本企业职工建立,所需费用从企业自有资金中的奖励、福利基金内提取。个人储蓄性养老保险由职工根据个人收入情况自愿参加。国家提倡、鼓励企业实行补充养老保险和职工参加个人储蓄性养老保险,并在政策上给予指导。同时,允许试行将个人储蓄性养老保险与企业补充养老保险挂钩的办法。补充养老保险基金,由社会保险管理机构按国家技术监督局发布的社会保障号码(国家标准GB11643-89)记入职工个人帐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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