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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农田能否改为一般农田?

2022-07-27 来源:化拓教育网

基本农田保护制度下,基本农田一般不得变更,但若需要转为建设用地,需办理农用地转用审批手续,并由县市级政府批准具体建设项目用地。若国家建设和地方经济发展需要占用基本农田,则需逐级申请报批,并遵守政策性限制,包括缴纳费用和进行耕地补划措施,以实现占用与补偿的平衡。同时,基本农田的规划调整需经省级政府甚至国务院批准。

法律分析

由于国家实行基本农田保护制度,基本农田一般不得变更。但如果涉及到基本农田需要转为建设用地的,应当办理农用地的转用审批手续,审批之后具体的建设项目用地还要由县市级人民政府批准。

如果国家建设和地方经济发展需要占用基本农田,就要履行逐级的申请报批手续。

在履行手续过程中,要有许多政策性的限制,一方面是要交纳一定的费用。另一方面要有耕地补划措施,达到占、补平衡。

其三是进行规划调整,就是要把基本农田调整到建设预留地,这一点要经省级政府乃至国务院的批准。

拓展延伸

农田土地性质调整的可行性及影响分析

农田土地性质调整的可行性及影响分析是一个复杂而重要的问题。在农业发展和土地利用的背景下,将基本农田改为一般农田可能会带来一系列的影响。首先,这种调整可能会改变农田的保护程度和管理要求,从而对农田生态环境产生潜在的影响。其次,农田性质的调整可能会对农业生产和农民的权益产生影响,需要考虑农民的意愿和经济利益。此外,政府在农田土地性质调整过程中需要制定相应的政策和管理措施,以确保调整的可行性和公平性。综上所述,农田土地性质调整的可行性及影响分析需要综合考虑生态、经济、社会等多个因素,以制定出合理的政策和措施来实现农田的可持续发展。

结语

基于国家实行的基本农田保护制度,基本农田一般不得变更。然而,若基本农田需要转为建设用地,必须办理农用地的转用审批手续,并由县市级人民政府批准具体建设项目用地。国家建设和地方经济发展需要占用基本农田时,必须逐级申请报批。在此过程中,需遵守政策性限制,包括缴纳费用和实施耕地补划措施,以实现占与补的平衡。此外,规划调整也是必要的,需要经省级政府乃至国务院批准将基本农田调整为建设预留地。农田土地性质调整的可行性及影响分析是一项复杂而重要的任务,需综合考虑生态、经济、社会等多个因素,制定合理的政策和措施,以实现农田的可持续发展。

法律依据

《土地管理法》

第四十四条

建设占用土地,涉及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的,应当办理农用地转用审批手续。永久基本农田转为建设用地的,由国务院批准。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城市和村庄、集镇建设用地规模范围内,为实施该规划而将永久基本农田以外的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的,按土地利用年度计划分批次按照国务院规定由原批准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机关或者其授权的机关批准。在已批准的农用地转用范围内,具体建设项目用地可以由市、县人民政府批准。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城市和村庄、集镇建设用地规模范围外,将永久基本农田以外的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的,由国务院或者国务院授权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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