治安巡逻的基本任务:
1、预防和制止以下扰乱大厦公共秩序的行为:
(1)扰乱大厦内秩序,致使工作、营业不能正常进行;
(2)结伙斗殴、寻衅滋事、侮辱妇女或者进行其他流氓活动的;
(3)捏造或歪曲事实,故意散布谣言或者以其他方法煽动扰乱大厦生活工作秩序的;谎报险情,制造混乱的。
2、预防和制止以下妨碍大厦公共安全的行为:
(1)违反爆炸、剧毒、易燃、放射性等危险物品管理规定,储存、携带或者使用危险物品的行为;
(2)在车辆、行人通行的地方施工,对沟井坎穴不覆盖防护板、标志、防围的或者故意损毁、移动覆盖防护板、标志、防围的。
3、预防和制止以下侵犯他人人身权利的行为:
(1)殴打他人,造成轻微伤害的;
(2)隐匿、毁弃或者私自开拆他人的邮件、电报的。
4、预防和制止以下妨碍大厦管理秩序的行为:
(1)盗窃、偷开他人非机动、机动车辆的;
(2)故意损毁路灯、公用电话或其他公用设施的;
(3)违反大厦规定,破坏草坪、花卉、树木的;
5、预防和制止违反大厦消防管理的行为:
(1)在有易燃、易爆物品的地方违反禁令,吸烟、使用明火的;
(2)故意阻碍消防通道或扰乱火灾现场秩序的;
(3)拒不执行火场指挥,影响灭火救灾的;
(4)指使或者强令他人违反消防安全规定,冒险作业的;
(5)埋压、圈占或损毁消防火栓、灭火器等消防设施或者将消防器材、设备挪作他用。
6、维护大厦正常秩序
(1)保护各类治安事件现场,疏导群众,维护秩序。
(2)维护大厦区域内交通秩序。
(3)协助大厦区域内客人的报警。
(4)为访客、客人指引带路,救助突然受伤、患病遇险等处于无援助的人,帮助遇到困难的伤残病人、老人和儿童。
(5)受理拾遗物品,设法送还失主,或上交。
(6)巡视大厦内的安全防范情况,提示公司的有关部门清除隐患。
一、巡逻的作用
巡逻以巡逻队的 形式,在指挥中心的指挥下,在辖区内作机动巡逻,具有极强的集中性和机动性。治安巡逻作为控制时空 的一种重要措施,通过“全天候全方位”的巡逻活动,压缩违法犯罪分子活动的时间和 空间,有效预防违法犯罪活动;另一方面,通过强化治安巡逻,加强巡逻密度,客观上 造成了无所不在的印象,给违法犯罪分子一种“法网恢恢,疏而不漏”的感觉,对 其产生威慑作用,从而减少违法犯罪活动的发生。
二、巡逻民警接到指挥中心调警或群众报警后的流程
1、问清警情基本内容;
2、迅速赶赴现场并向上级报告,车巡民警要保证行车安全;
3、根据不同警情准备好处置警情的相关装备;
4、巡逻民警赶赴现场后,走访了解、核实警情,登记现场情况,迅速向上级报告;
5、根据警情类别按相应程序进行先期处置。
法律依据
《城市人民巡逻规定》
第一条 为保障城市人民在巡逻执勤中依法履行职责,维护公共安全和治安秩序,为公民提供救助服务,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人民巡逻执勤工作,由城市机关依照本规定,结合当地实际情况统一组织实施。
第三条人民巡逻执勤,采取徒步为主,自行车、机动车相结合的方式。城市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划定巡逻警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