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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告方无力承担刑事附带民事赔偿,是否可以申请减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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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分析:根据我国法律规定,被告方在刑事案件中被判处刑罚的同时,往往还需要承担民事赔偿责任。但是,在某些情况下,被告方可能无力承担全部民事赔偿责任。此时,是否可以申请减免呢?

根据我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条规定,被害人对被告人提出民事诉讼的,人民可以在刑事判决中宣告民事赔偿义务,并按照民事诉讼的规定受理并作出判决。如果被告方无力承担全部民事赔偿责任,可以向人民申请减免,但是需要符合一定的条件。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三十九条规定,当事人的财产不能承担全部债务,或者全部财产已被查封、扣押、冻结的,可以申请减免。但是,被告方必须提供真实、完整的财产状况证明,同时也需要经过人民的审核。

总之,被告方可以申请减免刑事附带民事赔偿,但是需要符合一定的条件。被告方需要提供真实、完整的财产状况证明,同时需要经过人民的审核。

法律依据:

1.《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三十九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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