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资瑕疵的股权,可以转让。瑕疵出资的股东与足额出资的股东除《公司法》第35条规定“股东按照实缴的出资比例分取红利;公司新增资本时,股东有权优先按照实际的出资比例认缴出资。”
即理瑕疵股东在自益权方面受到限制外,瑕疵出资股东与足额出资股东一样,享有股东权利。
《公司法》第四十三条规定:“股东会议按照出资比例行使表决权。”
瑕疵股权转让的责任问题有哪些?
1.受让人要承担因注册资本不到位而产生的民事责任。
2.出让人转让后因注册资本不到位承担补充赔偿责任。因为虽然出让人已不是股东,但公司设立时的法定义务,不因股权转让而免除。
3.受让人以欺诈为由主张股权转让的撤销权,一旦股权转让合同被撤销,因出资瑕疵而产生的法律责任,应由出让人承担。
股权转让有哪些效力
股权转让的效力如下:
1、对股东的效力。股权转让经当事人之间达成协议即为有效,基于股份或者出资产生的权利,包括受益权和表决权均应由买方继受。
2、对公司的效力。股权转让经当事人达成协议,变更公司章程或将买方姓名或者名称记载于公司股东名册后,受让人即成为新股东,凡股份或者出资上一切权利均归十新股东享有和行使,公司须对新股东负责。
3、对第三人的效力。股权一经合法转让并到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办理登记后,即具有对抗第三人的效力。
股权转让在什么时候发生效力?
股权转让,是公司股东依法将自己的股东权益有偿转让给他人,使他人取得股权的民事法律行为。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权转让应从变更股东名册起生效。
《公司法》第三十三条规定,记载于股东名册的股东,可以依股东名册主张行使股东权利。公司应当将股东的姓名或者名称及其出资时间向公司登记机关登记;
登记事项发生变更的,应当办理变更登记。未经登记或者变更登记的,不得对抗第三人。
股权转让有什么形式
1.根据股权转让在《公司法》上有无规定而作的划分,有普通转让与特殊转让两种形式。
2.根据受让人的不同而作的分类,分为内部转让和外部转让。
3.根据标的在转让中是否分割而作的划分,分为全部转让与部分转让。
4.根据转让所赖以发生的依据而作的划分,分为约定转让与法定转让。
股权转让无效有什么条件,股权转让无效的形式有哪些
股权转让无效的条件有:
1、股权转让的当事人不具备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2、股权转让协议的内容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
3、股权转让违反公司章程的规定等。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百五十三条,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但是,该强制性规定不导致该民事法律行为无效的除外。违背公序良俗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
《民法典》第一百五十四条,行为人与相对人恶意串通,损害他人合法权益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
《民法典》第一百五十五条,无效的或者被撤销的民事法律行为自始没有法律约束力。 该内容由 陈亮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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