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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区分“偷税”和“不进行纳税申报”??

2021-11-11 来源:化拓教育网

如何区分“偷税”和“不进行纳税申报”??若纳税人同时具备两个条件,则可被定性为偷税:(1)主观上具有不缴或少缴税款的目的。(2)客观上具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伪造、变造、隐匿、擅自销毁账簿、记账凭证;在账簿上多列支出或者不列、少列收入;经税务机关通知申报而拒不申报或者进行虚假的纳税申报。如果纳税人客观上采取了上述几种手段之一,则很明显其主观上就具有了不缴或少缴税款的目的,根据《税收征收管理法》的规定,纳税人不缴或少缴的税款可被定性为偷税。不申报纳税并不都是故意行为,其现象也很复杂,有些人确因纳税意识不强,或对税法不了解,或不知道自己有纳税申报的义务,或者有些因临时病重,或外出不在,或因特殊原因而未能申报纳税,特别是有些纳税人只是某个纳税期因特殊原因而没有申报,对这种情况应当区别对待,不能定为偷税,但其应当为自己的违法行为受到处罚和惩戒,税务机关可以给予一定的处罚,这种情况适用《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六十四条第二款的规定。对没有申报纳税,但经税务机关通知申报后,仍拒不申报或者进行虚假的纳税申报,则应当定性为偷税,按照偷税的有关规定处罚,这种情况则适用《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六十三条的有关规定。总而言之,偷税与不进行申报纳税的界定标准是纳税人是否采取了上述偷税应具有的四种行为之一。以上就是我为大家总结的内容,希望大家明白。 该内容由 杨振军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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