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离婚对于房子首先要区分是夫妻共同财产还一方的个人财产。如果房子是一方个人财产的,则离婚也归一方所有;如果房子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的,则由双方自行协商如何分割,协商不成的由判决,可以按照下列方式判决:
(一)双方均主张房屋所有权并且同意竞价取得的,应当准许;
(二)一方主张房屋所有权的,由评估机构按市场价格对房屋作出评估,取得房屋所有权的一方应当给予另一方相应的补偿;
(三)双方均不主张房屋所有权的,根据当事人的申请拍卖、变卖房屋,就所得价款进行分割。
一、夫妻离婚房贷需要怎么处理
夫妻离婚后房贷属于共同债务,应当由夫妻双方共同偿还。但双方也可以协商协商偿还。双方无法达成协议的,由人民判决该不动产归一方,剩余贷款为其个人债务。并且由不动产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
双方对夫妻共同财产中的房屋价值及归属无法达成协议时,人民按以下情形分别处理:
1、双方均主张房屋所有权并且同意竞价取得的,应当准许;
2、一方主张房屋所有权的,由评估机构按市场价格对房屋作出评估,取得房屋所有权的一方应当给予另一方相应的补偿;
3、双方均不主张房屋所有权的,根据当事人的申请拍卖、变卖房屋,就所得价款进行分割。
离婚分割财产原则主要有:
1、男女平等。
2、照顾子女、女方。
3、照顾无过错方。
4、有利生产,方便生活。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