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审庭审结束没宣判的,还可以提交能证明案件事实的新证据。二审程序中的新的证据包括一审庭审结束后新发现的证据。未经质证的证据,不能作为认定案件事实的依据,当事人可就此另行提起民事诉讼。质证是指当事人双方采用询问、辩认、质疑、辩驳等核实方式对一方提出的证据进行质辩的过程。
一、终审判决不服怎样申诉
终审判决不服申诉的方法如下:
1、如果当事人对终审判决不服的,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再审;
2、如果当事人一方人数众多或者当事人双方为公民的案件,也可以向原审人民法院申请再审。
一、申请再审的条件如下:
1、有新的证据,足以推翻原判决、裁定的;
2、原判决、裁定认定的基本事实缺乏证据证明的;
3、原判决、裁定认定事实的主要证据是伪造的;
4、原判决、裁定认定事实的主要证据未经质证的。
二、申请再审需要提交的资料如下:
1、再审申请书;
2、申请再审人是自然人的,应提交身份证明复印件;申请再审人是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应提交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身份证明书;
3、申请再审的生效裁判文书原件,或者经核对无误的复印件;
4、在原审诉讼过程中提交的主要证据复印件。
总而言之,一般二审判决即为终审判决,当事人不得再上诉。对二审判决若有异议,认为程序、实体上有错误时,可提起再审,一般审判监督程序的启动有三种形式,当事人申请再审,法院决定再审,检察院抗诉进行再审三种。
二、再审申请被驳回可以怎么办
再审申请被驳回要可以向人民检察院申请再审检察建议或抗诉。
1、检察院会在三个月内进行审查,最后做出是否抗诉的决定。
2、再审程序,是指法院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在具有法律规定的再审事由时,依据法律规定的程序对原审案件也称“案件”再次进行审理并作出裁判的一种特别救济程序。
再审程序包含一整套启动、审查再审事由、原审案件再次审理的法定程序。
1、这种程序是相关法律规定中一种独立的审判程序,既不是法院审理民事案件必经的审判程序,又不同于民事诉讼法中的一审程序、二审程序。
2、就其性质而言,再审程序是纠正法院已发生法律效力的违法裁判的一种补救程序,即是不增加审级的具有特殊性质的审判程序。
3、再审案件应当围绕申请人的再审请求进行审理和裁判。
4、对方当事人在再审庭审辩论终结前也提出再审请求的,应一并审理和裁判。
5、当事人的再审请求超出原审诉讼请求的不予审理,构成另案诉讼的应告知当事人可以提起新的诉讼。
6、再审发回重审的案件,应当围绕当事人原诉讼请求进行审理。
7、当事人申请变更、增加诉讼请求和提出反诉的,按照相关法律规定审查决定是否准许。
8、当事人变更其在原审中的诉讼主张、质证及辩论意见的,应说明理由并提交相应的证据,理由不成立或证据不充分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三、交通事故一般会开庭几次
交通事故的民事诉讼,没有具体限定要开庭几次,一般一到二次即协调解决或判决了。一审普通程序结束后,如果当事人不服而提出上诉,则一审裁判不生效力,而进入二审程序。二审法院的判决和裁定,是终审的具有法律效力的裁判,一经宣告或送达当事人就具有法律效力。对此裁判,当事人即不能再行起诉或上诉。
交通事故开庭流程如下:
1、审理前核对讼诉参与人,宣布法庭纪律,告知当事人有关讼诉权利与义务,询问是否提出回避申请;
2、法庭调查当事人陈述起诉请求和理由,出示证据,宣读鉴定结论,宣读勘验笔录,当事人在法庭上可以提出所有的证据,质证双方就赔偿争议所得供的证据应互相质证;
3、法庭辩论;
4、法庭辩论终结,双方当事人争议核实清楚后法庭调查结束,应依法作出判决;
5、法庭能够调解的进行调解,调解不成的应及时判决普通程序的审判应当在立案之日起6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6个月;还需要延长的,需要报请上级人民法院批准。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六十五条
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应当及时提供证据。人民法院根据当事人的主张和案件审理情况,确定当事人应当提供的证据及其期限。当事人在该期限内提供证据确有困难的,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延长期限,人民法院根据当事人的申请适当延长。当事人逾期提供证据的,人民法院应当责令其说明理由;拒不说明理由或者理由不成立的,人民法院根据不同情形可以不予采纳该证据,或者采纳该证据但予以训诫、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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