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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约的撤回需要满足什么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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撤回要约的通知在要约到达受要约人之前或者同时到达受要约人,如果撤回要约的通知在要约到达受要约人以后到达,则要约已经生效,是否能够使要约失效,就要看是否符合撤销的条件。

因此,要约人如欲撤回要约,必须选择快于要约的方式向受要约人发出撤回的通知,使之能在要约到达之前到达受要约人。如果要约人在发出要约以后马上又以比发出要约更快的方式发出撤回的通知,按照通常情况,撤回的通知应当先于或最迟与要约同时到达受要约人,但如果因为其他原因耽误了,撤回的通知在要约到达之后才到达受要约人。在这种情况下,受要约人应当及时向要约人发出通知,告知其撤回的通知已经迟到,要约已经生效。如果受要约人怠于通知时,要约人撤回要约的通知视为未迟到,仍发生撤回要约的效力。

一、承诺发出后可以撤回吗?

承诺发出后可以撤回。承诺是受要约人同意要约的意思表示,承诺的撤回是指受要约人阻止承诺发生的法律效力的意思表示。撤回承诺的通知在要约到达受要约人之前或者同时到达要约人。

根据2021年实施的《民法典》第四百八十五条规定,承诺可以撤回。承诺的撤回适用本法第一百四十一条的规定。

第一百四十一条规定,行为人可以撤回意思表示。撤回意思表示的通知应当在意思表示到达相对人前或者与意思表示同时到达相对人。

二、订立保险合同一般经过哪些步骤

订立保险合同一般经过要约,承诺。

(一)要约又称为发盘、出盘、发价或报价等。要约是希望和他人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

1、要约应具备的条件

(1)内容具体确定。

(2)必须是特定人所为的意思表示。

(3)要约必须向相对人发出。

(4)表明经受要约人承诺,要约人即受该意思表示约束。

2、要约邀请

要约邀请是当事人订立合同的预备行为,只是引诱他人发出要约,不能因相对人的承诺而成立合同。在发出要约邀请以后,要约邀请人撤回其邀请,只要没给善意相对人造成信赖利益的损失,要约邀请人一般不承担责任。

(二)承诺又称为接受或接盘。承诺是受要约人同意要约的意思表示。要约经受要约人承诺,表明当事人之间达成协议,合同即宣告成立。

承诺应当具备的条件:

1、承诺必须由受要约人做出。

2、承诺必须向要约人做出。

3、承诺的内容必须与要约的内容一致。

4、承诺必须在有效期限内做出。

承诺的方式:承诺应当以通知的方式做出,通知的方式可以是口头的,也可以是书面的。

承诺的生效:承诺通知到达要约人时生效。承诺可以撤回。撤回承诺的通知应当在承诺通知到达要约人之前或者与承诺通知同时到达要约人。受要约人对要约的内容做出实质性变更的,为新要约。承诺对要约的内容做出非实质性变更的,除要约人及时表示反对或者要约表明承诺不得对要约的内容做出任何变更的以外,该承诺有效,合同的内容以承诺的内容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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