符合一定条件能分得遗产。法律规定,对继承人以外的依靠被继承人扶养的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人,或者继承人以外的对被继承人扶养较多的人,可以分给适当的遗产。
一、无人继承又无人受遗赠有哪些怎么处理
无人继承、无人遗赠的遗产,是指无人继承、无人接受遗赠的遗产。主要包括以下情况:
1、被继承人既不能定义继承人,也不能定义遗嘱的继承人或者受遗赠人;
2、被继承人虽有法定继承人或遗嘱继承人,但全体继承人放弃继承,或全体继承人丧失继承权,无资格继承被继承人的遗产;
3、被继承人没有法定继承人,只用遗嘱处分部分遗产,其余未处分部分遗产也属于无人继承和无人遗赠的遗产;
4、无人继承、无人遗赠的遗产确定后,应当按照下列顺序处理:应当酌情分配给无继承权但依靠被继承人扶养、劳动能力不足、无生活来源的人或者对被继承人扶养较多的人适当的遗产;
5、清除被继承人的债务。
最终,归国家或集体所有。一般来说,它应该归国有。死者生前是集体所有制组织成员的,遗产归集体所有制组织所有。
二、遗产应该如何分配
1、遗产的分割原则:
(1)遗产分割应当有利于生产和生活需要,不损害遗产的效用。
(2)保护遗腹子的权利。遗产分割时,应当保留胎儿的继承份额。为胎儿保留的遗产份额,如胎儿出生后死亡的,由其继承人继承;如胎儿出生时就是死体的,由被继承人的继承人继承。
(3)对继承人以外的,依靠被继承人扶养的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人,或者继承人以外的对被继承人扶养较多的人,可以分给他们适当的遗产。
2、遗产分割的方法:
(1)作价分割价值或实物分割;
(2)不宜分割的遗产,可变相分割。采用折价、适当补偿或者共有等方法处理。
注意:无人继承又无人受遗赠的遗产,归国家所有;死者生前是集体所有制组织成员的,归所在集体所有制组织所有。
三、多分遗产和少分遗产的情况有哪些
可以多分遗产的情形:1、对生活有特殊困难又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给予照顾。2、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赡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可以少分遗产的情形:1、有扶养能力和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该不分或少分。2、需要注意的是:(1)继承人协商同意的,也可以不均等。(2)对继承人以外的依靠被继承人扶养的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人,或者继承人以外的对被继承人扶养较多的人,可以分给他们适当的遗产。(3)继承人应当本着互谅互让、和睦团结的精神,协商处理继承问题。遗产分割的时间、办法和份额,由继承人协商确定。协商不成的,可以由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条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
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本编所称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本编所称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本编所称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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