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合同中劳动报酬约定不明确的处理方式及拖欠劳动报酬的直接起诉问题。根据劳动合同法,双方应协商、遵循集体合同、同工同酬原则,最后依据国家规定确定劳动报酬。而根据最高人民法院的解释,劳动者可凭工资欠条直接向法院起诉要求支付工资,不需经过劳动争议仲裁程序。在劳动报酬约定不明确的情况下,可按照先协商、再遵循集体合同、同工同酬、最后国家规定的顺序确定劳动报酬。
法律分析
一、合同中约定劳动报酬不清楚该怎么办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十八条,劳动合同对劳动报酬和劳动条件等标准约定不明确,引发争议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重新协商;协商不成的,适用集体合同的规定;没有集体合同或者集体合同未规定劳动报酬的,实行同工同酬;没有集体合同或者集体合同未规定劳动条件等标准的,适用国家有关规定。
根据本条,在劳动报酬约定不明确的条件下确定劳动报酬是有先后顺序的。即
1、双方协商;
2、集体合同规定;
3、同工同酬;
4、国家规定。
此条中的同工同酬是指用人单位对于从事相同工作,付出等量劳动且取得相同成绩的劳动者,应支付同等的劳动报酬。
此条中的国家规定的标准是指在工厂安全卫生规程、建筑安装工程安全技术规程、职业病防治法等法律法规中对相关问题的规定
二、拖欠劳动报酬争议能否直接起诉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3条规定:“劳动者以用人单位的工资欠条为证据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诉讼请求不涉及劳动关系及其他争议的,视为拖欠劳动报酬争议,按照普通民事纠纷受理。”按照上述司法解释的规定,劳动者以工资欠条为证据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要求支付工资,人民法院可以直接受理,不适用劳动争议处理程序中仲裁前置的规定。
这是很重要的,如果当事人没有约定清楚的话,则就会造成一定的麻烦,但此时也不是说就没有办法处理了,这样的情况下一般是按照双方协商、集体合同规定、同工同酬、国家规定这样的顺序来确定劳动报酬的。
结语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十八条的规定,当劳动合同中对劳动报酬约定不明确引发争议时,双方可以重新协商,如协商不成,则适用集体合同规定,如果没有集体合同或者集体合同未规定劳动报酬,则实行同工同酬原则,最后适用国家有关规定。此外,劳动者可以根据最高人民法院的司法解释,以工资欠条为证据直接向法院起诉要求支付工资。在缺乏明确约定的情况下,双方应按照协商、集体合同、同工同酬、国家规定的顺序确定劳动报酬。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2012修正):第二章 劳动合同的订立 第十一条 【未订立书面劳动合同时劳动报酬不明确的解决】用人单位未在用工的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与劳动者约定的劳动报酬不明确的,新招用的劳动者的劳动报酬按照集体合同规定的标准执行;没有集体合同或者集体合同未规定的,实行同工同酬。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2012修正):第五章 特别规定 第二节 劳务派遣 第五十八条 【劳务派遣单位、用工单位及劳动者的权利义务】劳务派遣单位是本法所称用人单位,应当履行用人单位对劳动者的义务。劳务派遣单位与被派遣劳动者订立的劳动合同,除应当载明本法第十七条规定的事项外,还应当载明被派遣劳动者的用工单位以及派遣期限、工作岗位等情况。
劳务派遣单位应当与被派遣劳动者订立二年以上的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按月支付劳动报酬;被派遣劳动者在无工作期间,劳务派遣单位应当按照所在地人民政府规定的最低工资标准,向其按月支付报酬。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2012修正):第二章 劳动合同的订立 第十八条 【劳动合同对劳动报酬和劳动条件约定不明确的解决】劳动合同对劳动报酬和劳动条件等标准约定不明确,引发争议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重新协商;协商不成的,适用集体合同规定;没有集体合同或者集体合同未规定劳动报酬的,实行同工同酬;没有集体合同或者集体合同未规定劳动条件等标准的,适用国家有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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