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性精神疾病信息系统数据采集人员
及管理人员的年度培训计划
一、项目目标:
对本乡辖区内重性精神疾病患者进行登记管理在专业机构指导下对在家居住的重性精神疾病患者进行治疗随访和康复指导服务。
二、服务内容:
1.培训按照县卫生局项目实施方案和相关技术规范要求做好人员培训。制定培训工作计划有计划有步骤地组织乡村两级精神病防治专业人员、患者家属和民警等相关人员培训提高专业人员技术水平和工作人员的管理能力。培训内容主要是项目管理、规范化治疗、个案管理、计算机数据管理与质量控制、患者家属护理教育、民警和村委会人员相关知识与技能。
2.信息收集接受过重性精神病患者管理相关培训的专兼职人员对辖区人口进行调查收集在医疗机构进行明确诊断的重性精神病患者信息主要包括精神分裂症、双向障碍、偏执性精神病、分裂情感障碍等患病人群并做初步筛查工作。收集没有明确重性精神病诊断但有危险性倾向的人员信息再建议其立即到专业机构诊断治疗的同时上报我院。
3.收集确诊病例资料每季度统计在档的重性精神病患者病例信息汇总后上报县疾控中心。
4.病情评估重性精神疾病患者在纳入管理的时候由上级专业医疗机构进行一次全面评
估检查患者的精神症状和躯体疾病为符合诊断的患者建立健康档案。建档登记的内容包括患者及监护人姓名和联系方式等基本情况、患者精神疾病家族史、初次发病时间、既往诊断和治疗情况、既往主要症状、生活和劳动能力、目前症状、服药依从性、自知力、社会功能情况、康复措施、总体评价及后续治疗康复意见等。
5.定期随访对于纳入管理的患者每年至少进行6次面对面随访每次随访的主要目的是提供精神卫生、用药和家庭护理理念等方面的信息督导患者服药防止复发及时发现疾病复发或加重的征兆给予相应处置或转诊并进行危机干预。对病情不稳定的患者在现用药基础上按规定剂量范围进行调整必要时与原主管医生联系或转诊至上级医院对伴有躯体症状恶化或药物不良反应应将患者转至上级专业医院。
6.患者报告村卫生室以及村委会发现有危及他人生命安全或严重影响社会秩序和形象行为者为疑似精神疾病患者时应立即拨打“110”向公安机关报警由公安机关执行公务的人员送往就近或者卫生行政部门指定的精神卫生医疗机构明确诊断。
7.健康教育、康复指导加强宣传鼓励和帮助患者进行生活功能康复训练指导患者参与社会活动接受职业训练。与病人家属进行交流发放精神病科普宣传资料讲解精神病人护理知识消除社会对精神疾病的歧视和误解。
8.技术指导接受上级专业技术指导组织对项目实施情况进行的技术指导。 三、督导与评估
1.督导内容 管理督导主要内容包括实施方案、质量控制方案、督导方案及督导记录、工作进度、完成质量和总结报告。 技术督导主要内容包括辖区重性精神疾病患者的登记、随访及个案管理记录等。
2.考核评估 我院每半年进行1次督导检查每年进行1次综合考评并将年度总结、考核结果形成书面报告上报县卫生局。
3.奖惩措施 对于完成工作量和工作效果的单位予以鼓励未按要求完成工作量及工作效果的单位要追究相关责任并限期完成任务。
2014年9月2日
神垕卫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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