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诉讼法内容很多,其中第二百零七条是什么意思呢?下面我们来看看民事诉讼法第二百零七条的内容。
民事诉讼法第207条第一款,意思是当事人不服一审判决的,可以上诉;而二审判决、裁定是最终判决、裁定。
<民事诉讼法>
第二百零七条 人民法院按照审判监督程序再审的案件,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是由第一审法院作出的,按照第一审程序审理,所作的判决、裁定,当事人可以上诉;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是由第二审法院作出的,按照第二审程序审理,所作的判决、裁定,是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上级人民法院按照审判监督程序提审的,按照第二审程序审理,所作的判决、裁定是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
人民法院审理再审案件,应当另行组成合议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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