鹤市镇春蕾幼儿园校车安全管理会议记录
为了加强对幼儿园及幼儿园校车安全管理,坚决杜绝安全交通事故发生,故召开本园校车司机及相关人员座谈会,会议如下:
1、学校司机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及有关交通安全管理的规章规则。
2、开学前,校车驾驶人驾驶校车上道路行驶前,应当对校车的制动、螺栓、螺母不松、不缺,保持轮胎气压正常制动可靠、转向灵活,润滑良好、灯光喇叭正常等车况是否符合安全技术要求进行检查,不得驾驶存在安全隐患的校车上道路行驶。
3、驾驶员在驾驶车辆时,须携带有效驾驶证、行驶证及有关证件。
4、严禁酒后驾车,出车接送学生不能喝酒,避免出现人为事故,否则责任自负。
5、不能超速行驶,避免学生发生碰撞,造成人身伤害。
6、校车回校后,必须对整个车厢进行检查,确认没有一个幼儿被遗留在车上。
参加会议人员签名:
鹤市镇春蕾幼儿园
2013年2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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