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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店管理制度

2024-02-27 来源:化拓教育网
门店管理制度

门店是公司最基础的经营单位,门店经营的管理状况,关系着公司的形象、品牌、效益以及公司的发展.为使门店各岗位工作的顺利开展,并为公司管理提供准确的依据,特制订本制度。

第一章 人员录用

一、

人员编制:门店在编制内可以根据工作需要进行人员调整和补充,如超出编制,增

员必须填报《员工增减审批表》经人事行政部及总经理审批后,可办理招聘手续。 二、聘用原则:公开招聘,择优录取。公司采用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招聘认同公司文化,优秀、适用的人才. 三、招聘条件:

1. 女性身高1。58米以上,男性身高1。65米以上,年龄18-38岁,初中或以

上学历;

2. 身体健康,持有尚在有效期内的健康证; 3. 品貌端正、普通话流利标准;

4. 具有良好的客户服务意识,吃苦耐劳,服从管理. 5. 能适应生鲜早晚班,具有零售业或超市工作经验优先. 一、 以下情况均被视为不符合录用条件: 1. 曾经被本公司解聘或未经批准擅自离职;

2. 已被判处有期徒刑、尚在服刑、被剥夺公民权力或通缉在案人士; 3. 经公司指定医院健康体检不合格; 4. 有欺骗、隐瞒行为;; 5. 患有精神病或传染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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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在入职培训和对应考试中无法达标; 7. 试用期迟到超过3次或旷工大于等于1天;

8. 在试用期内违反公司规章制度大于等于3次或者严重违反公司规章制度大于等于1

次;

五、招聘程序:

1. 由应聘者直接提交个人资料到门店店长处报名,或由公司人事行政专员通过网站或

者现场招聘渠道,初步筛选出拟安排面试的应聘者。

2. 应聘者填写《员工情况登记表》,由人事专员和门店店长共同面试,如应聘岗位需

要,可申请安排上级领导复试.

3. 面试合格者,由门店店长提出薪资定级申请,由人事行政部确认后,人事行政专员通

知对应人员入职报到,办理入职手续,参加入职培训。

六、入职办理:

提交本人入职相关资料:

1. 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户口本地址页+本人页复印件 2. 本人近期国家正规医院体检制作的健康证 3. 学历证书、资格证书复印件 4. 一寸彩色白底证件照2张

5. 本人厦门市厦门银行卡复印件,正楷格式手写:开户网点、数字帐号.

七、入职培训: 培训项目 入职培训 培训内容 公司简介、公司文化与发展、组织架构设置、重要管理人员;人事制度(含薪资、考勤、假期、 2 / 13

培训讲师 人事行政专员 时长 0。5天 福利、绩效考核制度) 岗位培训 安全培训、顾客服务培训、岗位工作培训、商品培训 门店店长、储备店长等 1周 入职培训结束后,由对应培训部门安排对应项目的笔试考试。考试不达标者进入离职办理程序。 八、入职试用

1. 所有新进人员均设有试用期, 门店所有员工试用期为两个月(特殊情况由公司总经理特

批)。

2. 试用期满前5天由员工本人提出书面转正申请,填写《员工转正考核表》,经由门店店

长及人事行政部考核,并通报总经理审批转正,未通过考核者按照相关程序办理解除劳动关系手续。 九、薪资待遇

根据公司当年的经营目标及门店所在地区的社会收入情况,员工薪资待遇按公司当年的薪资制度执行,依据社保和公积金年度计算,在每年7月份进行年度调整。 十、人员异动

公司有权根据工作需要及员工表现,适时调整员工的工作岗位,其中包括:工作时间、工作内容及工作地点的变动.对应调整前,员工享有知情权。 十一、辞职及解聘

1. 辞职:正式员工提前30天提交离职申请,试用期内提前3天提交离职申请,经门店店长批

准后,办理好离职手续,可以离职; 离职程序:

员工提交30天离职申请书 (试用期内提前3天提出申请) 3 / 13

店长审核《离职申请书》并签字

2. 违纪解聘:如员工出现严重违反本公司规章制度的行为,本公司有权依法解聘。

办理工作及物品交接手续 将离职申请书提交至人事行政部 人事部办理离职手续 第二章 考勤管理

一、

工作时间

1. 参照国家及当地劳动法规并根据公司实际业务需要,门店人员实行每周工作六天工

作制,排班分为早班和晚班两个班次,每周工时符合规定。门店排班表由所在门店店长负责制定,每月30日前应完成次月排班表制定计划,并发送至人事行政部邮箱HR@ilovehbs.com备案,以便门店考勤统计及管理。

2. 因行业性质的需要,周五、六、日和国家法定节假日,原则上门店不安排休假。 3. 门店排班表制定完毕后,员工若确需调换班,须通过书面申请并经由店长确认且安

排好替补人员可以调班。经由店长签字确认的《门店人员调班申请表》审批文件应在调班发生后3个工作日内送达公司人事行政部。 4. 加班管理

1)公司要求员工在正常工作时间内努力高效工作,按时完成规定的任务。特殊情况

确实需要加班的,必须事先填写《加班申请单》,经所在门店店长签字后报总经理批准。经过公司批准的加班,公司人事行政部按月进行核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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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门店店长应负责协调本店人员的工作分配,每个员工每月加班时间不应超过法规规定的36小时。

3)门店店长因工作性质,不享受加班工资和调休。其他员工加班的计算,分为平时加班及法定休假日加班。公司依据相关法律规定安排对应调休或者支付加班工资。调休应在加班事项发生后3个月内使用完毕。对应加班工资的计算基数不低于劳动合同中约定的本人工资标准。

二、

考勤记录

1. 门店实行指纹打卡制度,考勤机由公司人事行政部和门店店长指定的专人共同管

理。门店工作人员(含店长)每日上、下班及外出(含外出时间及返回时间均在上班时段内的外出)均须进行指纹考勤.

2. 门店异常考勤(请假、迟到、早退、缺岗、旷工等)由门店店长指定的专人负责管

理和记录,每月5日前整理并确认完毕,人事行政部派专员每月5日前到门店下载上月考勤数据,并收集上月异常考勤资料。

三、

异常考勤

1.迟到、早退

1) 迟到:指未在规定的时间到达工作岗位. 2) 早退:指未按规定时间提前离开工作岗位。

3) 公司给予员工每月累计30分钟的合理的迟到或早退时间,但须由门店店长进行审

核.

4) 当月迟到早退超过30分以上,每分钟扣款2元。 5) 单次迟到早退60分钟—120分钟,按旷工半天处理. 6) 单次迟到早退超过120分钟,按旷工一天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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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旷工

1) 旷工:指未经同意或未按规定程序办理请假手续而未正常上班的,作旷工处理。 2) 旷工工资:按员工基本工资、岗位工资、技能工资、工龄工资和浮动工资日合计额

的200%扣除。

3) 连续或一个自然月内累计旷工3天,将视为自动离职,公司将解除劳动合同,并

不给予任何经济赔偿。 3.事假

1) 事假:员工因个人事务,需请事假半天及以上的,原则上要求先使用当年年休假,当年年

休假休完后如需请事假的,再按规定程序办理。

2) 未按规定程序办理事假手续,或未办理事假手续休假的,一律视为旷工。

3) 事假工资计算:按员工基本工资、岗位工资、技能工资、工龄工资和浮动工资日合计额

的100%扣除。

4. 其他假别请参照《吉港休假和考勤制度》 四、

请假手续及审批权限

所有假别,均需提前申请及审批,3天(含3天)以内假期,须至少提前三天申请,由店长审批;3天以上假期,须至少提前一周申请,经由店长审核后报请总经理批准;店助或以上职位的假期申请由总经理批准。如遇特殊情况无法提前申请假期的,应书面向公司相关人员说明情况,并在返回公司后第一天内补办请假手续. 第三章 日常管理 一、行为规范

1. 严格遵守工作时间,未经上级领导允许,不擅自离岗或私自调换班次。在工作时间不

随身携带私人手机或使用座机接打私人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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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微笑服务,留意顾客需求,耐心回答顾客疑问。使用礼貌用语:您好、请、谢谢、

对不起、欢迎光临、您请慢走、请稍等……

3. 工作时间内不在店内吃东西和聚集闲聊,工作餐应在指定位置快速进食并清理干

净。

4. 以公司利益为重,同事间应一视同仁,互助互爱,主动帮助新同事适应门店工作,

不拉帮结派。

5. 服从上级主管工作安排,注重团队意识,如有意见应在事后善意提出。

6. 保持工作场所整洁,工作中使用完的用具应归位;店内涉及经营方式、价格等属公司

商业机密,应严格保守。

7. 维护门店良好形象及个人形象,不做任何不文雅的动作(随地吐痰、乱扔垃圾、说脏

话、当顾客面抠牙、拧鼻涕等等)

8. 公司商品物品等属公司财产,员工有义务保障公司物品安全;若拾到顾客物品应主

动归还或上交门店负责人处理。 二、服务礼貌用语规范 1. 你好,欢迎光临! 2. 请问有什么可以帮助您吗? 3. 谢谢惠顾,欢迎下次光临! 4. 请慢走。

5. 谢谢、对不起、抱歉、请稍等。 三、仪容仪表规定

1. 工作时间统一穿工作服、佩戴工牌,并保持服装整齐、清洁,工牌佩戴在左上胸,不

可穿拖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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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男性员工不留怪异发型或过长头发,发型整齐,不染发,胡须必须清理干净; 3. 女性员工长发应绑起,短发梳理整齐,可以化淡妆,勿浓妆艳抹,勿佩戴怪异的饰品,

勿喷味道浓烈的香水。

4. 保持手部干净,不留长指甲,勿涂抹颜色艳丽的指甲油,制作食品的员工不得涂指

甲油,手部有伤口者需用创口贴包住伤口. 五、工服与员工柜使用规定

1. 员工入职后,公司根据其岗位性质分发工作服,员工须自觉保管好工作服,如工作服

丢失、破损的须由员工自行承担工服费用.

2. 员工离职时,须将工作服清洗干净交回公司,入职后未满三个月离职且工服未交回

的,需自行承担工服全部费用.工作未满一年离职,未按规定交回工服的,或已交回的工服破损、有污渍影响再次使用的,离职员工须承担一半的工服费用。 3. 丢失工牌的,每次补办,员工须缴费20元。

4. 门店员工每人享用一格员工柜,并配备对应员工柜钥匙2把,员工应正确使用员工柜,

保管好各自员工柜钥匙,如钥匙丢失的,须支付配备钥匙费用,并按公司规定承担对应的责任。

5. 员工柜内不得放违法违禁物品(易燃易爆、违禁文件书籍录像等),不得存放食品、

动物等。

六、工作交接规定

1. 门店所有人员应按公司要求,执行工作交接事项。门店店长负责本门店内各岗位工作交

接的监督管理工作。

2. 门店各个岗位工作交接应设有专门的工作交接记录本。门店人员上班前应先查看工作交

接记录本,依据交接表进行逐项交接,双方签字确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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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下班前认真详细填写工作交接记录 ,确定工作交接事项,对不了解的事项,与对应交接

人员沟通确认交接事项。

4. 工作交接记录填写包括:交接对象、交接事项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交接工作列表、已

完成事项进度、待完成事项说明、辅助信息、时间规定、对接人员等) 5. 工作交接内容包括:工作信息传达、工作物品转交.

6. 保持工作交接记录本整洁、无破损或油污,并放置在店长指定的位置。

第四章 绩效与奖惩

一、

公司根据业务目标达成情况及员工个人工作态度与工作执行情况,进行月度、年度

考核,具体考核细节请详阅公司《绩效管理制度》 二、

特别奖励:

1) 为维护门店利益和形象,顾全大局,忍受顾客刁难、侮辱及其他不公正对待的。 2) 在突发事件中,敢于挺身而出并采取有效措施,保护门店财产和员工生命不受损害。 3) 在经营服务中受到顾客、新闻单位表扬,事迹突出。 4) 积极提出合理化改进建议的.

5) 发现重大隐患和险情并及时消除,避免门店或公司遭受损失的. 6) 拓展销售渠道,开发团购新客户,为公司提高销售业绩的。 7) 及时发现货架物品不足,通知店长补货,保证正常销售的。 三、

奖励程序:

1) 个人奖励:由员工所在门店店长组织材料报人事行政部调查核实后,报总经理审核,

经公司董事会批准,由营运部安排奖励工作。

2) 集体奖励:由人事行政部对具备奖励条件的门店进行调查,核实后提交书面申请报

总经理审核,经公司董事会批准,由营运部组织奖励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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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 处罚

公司对每一位员工的违规行为将立足于帮助和教育的角度,帮助其认识和改正错误,但经过帮助和教育仍未有改进的,将行使以下处罚:

1。有下列情形者为A类过失,口头批评并罚款20元,同时造成损失的须进行赔偿: 1) 工作时间吃零食吹口哨,在工作场所梳妆打扮、高声喧哗、打瞌睡、扔烟蒂、果皮

及吐口痰;工作时间购物的。

2) 仪容不整上岗,包括:不穿工装,穿拖鞋,披头散发,男员工留长发;女员工浓妆

艳抹,佩戴怪异饰品,留长指甲或者涂抹非肉色指甲油。 3) 说不文明语言或禁语的,仪态礼仪不得当的。 4) 未及时对缺货商品进行反馈及补货。 5) 未执行商品先进先出原则.

6) 单据的数据、内容填漏、填错或者录入错误,每处错误罚款10元. 7) 验收时不按商品保质期规定收进商品或商品验收错误的。

8) 商品无价签、货签不符、价签内容错误或非特殊原因使用手工价签。 9) 私留样品或者促销品

10) 未按规定时间延迟报送资料、报表、单据。

2.有下列情形者,为B类过失,对责任人口头警告一次并罚款50元,同时造成损失的须进行赔偿:

1) 不传达或错误传达公司政策、意图的. 2) 遗失一份有效档案、有效单据的

3) 利用门店设备处理私人事务或者未经批准外借门店设备的。 4) 不按规定时间及时进行营业存款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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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员工柜里存放商品、食物、饮料或将员工柜钥匙丢失、私自调换员工柜的. 6) 上班时间在工作场所、工作区域内争吵或者骚扰他人正常工作的。 7) 严重违反公司服务制度遭到顾客口头投诉的。

8) 管理人员发现违纪违规现象视而不见或不敢制止、纠正、处罚的. 9) 私自改换班次的

10) 销售过期商品导致顾客投诉的。 11) 发现安全隐患不及时报告的

3。有下列情形者,为C类过失,对责任人进行书面警告并罚款100元,同时造成损失的须进行赔偿,严重者按解除劳动合同处理。 1) 清场后未关闭、锁好门窗。

2) 传播或散布谣言、小道消息对他人造成人身伤害的,影响员工之间正常关系或扰乱

正常工作秩序。

3) 不服从正常工作调动和安排或侮辱、谩骂、顶撞上级。 4) 隐瞒、协调、包庇他人偷盗门店商品、物资或侵害门店利益。 5) 拾到顾客财务占为己有的。

6) 因管理部善、指挥失误导致门店工作混乱的 7) 利用职权、职务便利打击报复他人的

8) 无故停止录像监控或者泄露、外借、删除监控录像资料的。 9) 私配门店钥匙或加锁的。 10) 上班时间与顾客吵架的。

11) 上班时间赌博,抽烟,饮酒或带有醉态的。 12) 私自出售门店废旧物资并占为己有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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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有下列情形者,为D类过失(严重违反公司规章制度),对责任人记过一次进行罚款200元,同时造成损失的进行赔偿,情节严重者作解除劳动合同处理。 1) 泄露门店或公司商业机密的. 2) 组织员工闹事的

3) 员工柜私存违禁物品,如:爆炸物品或非法宣传品的 4) 因管理不善、指挥失误造成人身伤亡的 5) 被发现或被举报有不道德行为或猥亵行为属实的 6) 私拿、挪用门店营业现金的

7) 上班时间在工作场所、工作区域打架斗殴的。 8) 打击报复他人造成人身伤害的 9) 利用职权、职务便利谋取私利、受贿的 10) 未经批准用个人银行账户代收公司往来现金的。 11) 伪造、私自涂改数据的(如盘点数据、财务数据等) 12) 越权查阅、偷看公司文件、资料、数据的 13) 虚报费用的

14) 其他违法违规事项、严重违反公司制度事项。 五、

处罚权限

1. A类过失、B类过失处罚的程序及权限:

门店店长、储备店长有权对发生在本门店的A类过失、B类过失开具《处罚通知单》给予处罚。

2. C类过失、D类过失处罚的程序及权限:

门店店长、储备店长有权对发生在本门店的C类过失、D类过失进行调查并提出处理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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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人事行政部核实后,报总经理审批执行.

3. 各类过失造成的赔偿,由处罚部门提出书面处理意见报人事行政部核查后,报公司审批

执行。

4. 罚款由人事行政部依据《处罚通知单》直接从当事人当月工资内扣除,不够扣除部分由

员工补缴至公司财务部

第五章 附 则

一、本制度由人事行政部负责解释与修订。各部门负责人对本部门对应的办公情况负有管理的义务。

二、如遇特殊情况,经公司讨论后另行处理。 三、本制度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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