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教育培训会议纪要
一、时间:2018年6月10日二、地点:项目部会议室
三、参加人员:项目部管理人员、班组长、施工人员(后附签到表)
四、内容:落实浙江省丽水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下发的“关于开展安全生产月“隐患排查日”活动的紧急通知”的会议内容五、主持人:李伟春六、会议内容:(一)安全管理
1、以“生命至上 安全发展”为活动主题,加强领导管理工作;
3、现场安全员每天必须在现场监管,保障现场安全;4、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管理规定;
5、所有管理人员、特殊工种人员,要求持有效证件上岗,证件有效期在有效期内;6、施工现场设置各类安全警示标志,以及挂设质量、安全条幅等。
7、施工机械操作安全,机动车辆禁止逆向行驶,违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1).使用电动工具,如工具外壳、手柄损坏,电源线破损须立即更换;(2).作业完后要拉闸断电等;
(3).配电箱、开关箱必须接地,设置接零保护;
(5).施工机具的使用、维护;
9、钢筋、模板、砼、砌体、人行道工程,作业前,必须进行质量、安全交底,按规范要求操作。(二)文明施工:
1、作业现场要活完场清,做好成品保护;
(4).要做好防雨、防台、度汛措施,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8、临时用电安全:
2、所有施工人员必须按照施工方案进行施工;
2、环境整洁,严格控制好扬尘措施;3、安全交底和班前会;
4、施工现场物料堆放,不得占用车道;
5、安全标志一定要挂出,设置到位,专职安全员落实好日常巡查工作;6、施工现场要做到“四不伤害”,不要造成意外施工的安全行为;
8、进入施工现场一般规定:安全帽的佩带及是否损坏;现场严禁饮酒后施工;现场所有安全
最后,项目经理要求现场管理人员及班组长加强文明施工管理,落实好扬尘污染措施,做好极端天气应急预案,针对“隐患排查日”自查自纠中所存在的问题,及时组织整改,落实
万源生态股份有限公司G330国道缙云东渡至新碧段综合整治工程-市政配套部分(新碧段)项目部
2018年6月10日
到相关责任人。
设施严禁乱拆乱动。
7、导致意外的不安全状态,例如:不恰当的交叉作业、现场安全管理不完善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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