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更好地做好消防站管理工作,制定本制度:
一、按时上下班,坚守工作岗位。
二、消防站工作人员24小时专人值班制度,主管部门按月制定值班表。 三、消防站工作人员实行三班制,每班工作时间不得超过8小时,每班不得少于2人。
四、消防站工作人员应提前10分钟上岗,并做好交接班工作,接班人员未到岗前交班人员不得擅自离岗。
五、消防站工作人员要按时上岗,并坚守岗位,尽职尽责,不得脱岗、替岗、睡岗。
六、严禁值班前饮酒或在值班时进行娱乐活动,因确有特殊情况不能到岗的,应提前向单位主管领导请假,经批准后,由同等职的人员代替值班。
北京**有限公司 2017年4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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