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富春江水电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浙江富春江水电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浙富股份”)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通知于2010年4月14日以电话和短信方式发出,会议于2010年4月19日以书面传阅和传真方式召开。会议应参加表决董事12人,实际参加表决董事12人,公司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由董事长孙毅先生主持,经表决形成如下决议:
1、以12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公司2010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
公司一季报详细内容刊登在2010年4月21日的《证券时报》和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
2、以12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
上述制度刊登在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
特此公告。
浙江富春江水电设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年四月二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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