隐蔽工程是指上一道工序结束,被下一道工序掩盖,在正常情况下无法复查的分项。 二、隐蔽验收程序
提前向监理提交“隐蔽工程验收”,同时提供以下资料: 1、 与隐蔽工作有关联的“设计变更”。
2、 对上一次隐蔽验收不合格的项目处理、整改记录。 3、 施工自检记录。 三、隐蔽检查过程
1、 经查验隐蔽未完成全部工序的;对应该整改的未整改完成的不予隐蔽。
2、 对隐蔽验收合格的分项,参加验收的人员应该留有“举牌验收”影像;该子项监理
工程师应该在相关资料上签有“合格”字样作为备案资料。
3、 对未经监理验收的隐蔽项,施工单位私自隐蔽的,监理工程师有权责令施工单位对
该子项进行剥露、拆除,所产生的费用全部由施工单位承担,工期不予顺延。
四、隐蔽验收表格按照现行规范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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