化拓教育网
您的当前位置:首页江苏省超市食品采购合同(5篇)

江苏省超市食品采购合同(5篇)

来源:化拓教育网

江苏省超市食品采购合同

  甲方: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经甲乙双方充分协商,特订立本合同,供双方共同遵守。

  第一条 产品等级和质量:

  第二条 产品检疫措施:_________

  第三条 交货期限、地点和方式:

  1、交货期限:甲方付款后立即生效,乙方需根据甲方生产需求,与甲方仓库逐一配合,根据甲方需求分批交货。

  2、交货地点:根据乙方提供的地点

  3、交货方式:汽车运输

  第四条 甲方的违约责任

  1、如果甲方在合同期内未按合同规定采购或退货,甲方应向乙方支付未付或退货总额的5%。

  2、如果甲方因特殊原因不得不延期采购,甲方应按逾期采购价格的总值向乙方支付违约金,并承担供应商在此期间支付的保管费,以及由此造成的其他实际损失。

  3、如银行结算未能按时支付,乙方应按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延期付款的.规定支付延期付款违约金。

  4、如乙方按合同规定交货,甲方无正当理由拒绝交货,则应按拒收部分货物总值的10%向乙方支付违约金,并承担乙方造成的实际损失和费用。

  第五条 乙方的违约责任

  1、乙方逾期交货或少于合同规定交货,甲方仍需交货的,乙方应全额支付货款,并向甲方支付逾期或少付部分货款的违约金;如果甲方不需要,乙方应支付逾期或应付部分货款总值的1—20%的违约金。

  2、如果乙方销售的产品规格和卫生质量标准与合同不符,甲方可以拒收。

  第六条 不可抗力

  合同执行期间,因自然灾害或者其他不可抗力导致一方不能履行、不能安全履行或者不能正常履行合同的,应当告知对方原因,不承担违约责任,允许变更或者解除合同。

  第七条 解决合同纠纷的方式

  因执行本合同而产生的任何争议应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以合同法为准。

  第 其他

  1、一方要求变更或者解除合同的,应当事先通知另一方,双方应当以书面形式达成协议。收到合同变更或解除通知的一方应在一个月内给予答复。

  2、如有本合同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应共同协商制定补充条款,补充条款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3、合同正本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__________ _。

  乙方(公章):___________________ _。

  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江苏省超市食品采购合同

  启橙娱乐有限公司采购合同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就甲方采购乙方生产或经销的【    】(下称“产品”)的相关事宜,达成如下条款,以资共同遵守。

  一、证照资料

  1.1乙方需在本合同签署之日向甲方提供各种有效证照的复印件(需加盖乙方公章),包括但不限于:

  1.1.1营业执照;

  1.1.2税务登记证;

  1.1.3组织机构代码证;

  1.1.4产品生产许可证;

  1.1.5食品卫生许可证;

  1.1.6产品质量检验报告;

  1.1.7产品准许经销证明;

  1.1.8与产品生产或经销有关的其他资质证明。

  1.2在本合同有效期内,乙方必须保证上述各类证照始终处于合法、有效状态。若相关证照发生更新、更换或变更的,乙方应在办妥相关手续后15个工作日内

  向甲方提供新的证照。若因乙方提供虚假、伪造或过期的证照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应当全额赔偿。

  二、合同标的

  2.1乙方应按照本协议约定及甲方的要求向甲方销售产品。产品种类、价格、规格及质量标准等相关信息详见附件1。

  三、产品价格

  3.1附件1中所列明的产品单价为综合固定包干单价,包括但不限于产品采购、产品运输并装卸至甲方指定地点、因更换存在质量问题或临近保质期的产品而产生的换货费用、保险、税费、利润等一切费用,在本合同有效期内不因市场价格波动、工资、费率、税率、汇率的变动或颁发的任何调价文件,以及乙方漏算、少算等任何原因而调增。

  3.2如双方确需对产品价

  格、种类等进行调整,双方应经协商一致后签订书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四、订货及交货

  4.1在本合同有效期内,甲方有权按照附件1所列明的产品种类、规格、价格及质量标准等向乙方采购产品,乙方不得拒绝。

  4.2甲方每次向乙方采购产品时,应通过传真或其他双方认可的方式向乙方发送《产品订货单》(具体样式详见附件2,下称“订单”),乙方收到订单后应及时盖章确认并回复甲方。有关产品的种类、规格及数量等具体要求以甲方订单为准。乙方应在收到订单后1小时之内向甲方回复确认,如乙方未在前述时间内予以确认的,视为乙方已收到并确认该订单内容。

  4.3乙方保证在收到甲方订单之日起5个工作日之内,将符合订单要求和本合同约定的产品送至甲方指定的交货地点。

  4.4乙方订货联系方式:

  联 系 人:【    】

  联系电话:【     】

  订货传真:【         】

  订货电子邮箱:【             】

  4.5乙方所交付产品的数量、品种、规格或质量等不符合甲方订单要求及本合同约定的,乙方应立即按照甲方要求无条件采取补充、换货或退货等措施,并承担因此发生的运输费等全部费用,如因此造成交付时间逾期的,乙方应按照本合同第7.1条的约定承担违约责任。

  4.6乙方交货地点:【                                     】。

  4.7在本合同履行期间,甲方应将其授权的订货人、收货人的信息书面通知乙方,若该等信息发生变更,甲方应及时书面通知乙方;乙方应将甲方所订购的产品交付给甲方授权的收货人。如非甲方授权的订货人订货的,乙方有权拒绝接受。

  五、验收方式

  5.1乙方应对其所提供的各批次产品向甲方提供与产品质量、安全卫生等相关的证明文件,包括但不限于:

  5.1.1食品类产品:包括但不限于卫生检验证明等;进口产品必须提供海关出具的《进出口检验检疫证明》,且该证明中产品的批次与乙方所送产品批次必须保持一致;国产产品必须出具官方检验报告。

  5.1.2包装材料:包括但不限于检测报告等。食品类包装材料必须符合国家食品级使用标准。

  5.1.3其他类产品:产品说明书、使用手册、装箱单、图纸,以及由具有合法资质的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

  以上证明材料或检测报告如为复印件的,均需加盖乙方公章,并由乙方随产品一同提供给甲方,且每批次均要提供。

  5.2乙方保证其所提供各项产品的剩余保质期间不少于产品保质期的50%(自产品交付给甲方并经甲方验收合格之日起算)。否则,甲方有权拒绝接收乙方的产品,乙方应立即无条件换货,并承担由此产生的全部费用,如因此造成交付时间逾期的,乙方应按照本合同第7.1条的约定承担违约责任。

  5.3甲方应在乙方产品保质期届满前通知乙方,乙方应负责无偿更换同等种类、数量和规格的新产品,且该等新产品的剩余保质期不得少于三个月(自产品交付给甲方并经甲方验收合格之日起算)。

  5.4乙方保证对产品质量承担全部责任。凡因产品质量问题或者其他因乙方原因引起的一切纠纷和责任(包括与第三方的纠纷和对第三方承担的责任),均由乙方负责处理及承担;如甲方因此遭受任何损失的,乙方应全额赔偿。

  5.5乙方在交付产品时应提供与甲方订单一致的送货单,双方对产品品种、数量、外包装及质量等验收合格后,需在送货单上签字或盖章确认。甲方签字或盖章确认的,并不减轻或免除乙方对产品应承担的质量保证责任。

  六、乙方义务

  6.1乙方所提供产品的外包装上必须明确标明产品名称、生产商名称、地址、电话、规格、数量、生产日期、保质期等依据法律规定必须标明的与产品相关的信息;乙方在交货时应向甲方提供产品的生产合格证或检测报告等资料。

  6.2由于乙方的产品容易受温度、湿度和环境的影响,故乙方在运输前应对甲方所在地或运输必经之地的温度、湿度、环境和交通等情况进行充分了解,以便采取妥善、完好的包装及运输方式,保证产品不受温度、湿度等因素的影响。

  6.3乙方对其提供的产品应一律采用生产商的原厂包装,并根据产品特性、规格等要求按适合长途运输及多次搬运的要求进行包装和装运,如防潮、防锈、防尘、防碎、防震及防霉等,以确保产品安全完好的抵达交付地点。由于包装不当造成产品在运输过程中有任何随坏或丢失的,乙方应承担相应的责任和损失。乙方应根据产品的不同属性,在每件包装上注明“小心轻放”、“防潮向上”、“保持干燥”等字样标识,以及其他运输标志。

  6.4乙方保证对其销售给甲方的产品享有合法和完整的所有权,产品不存在任何权属争议,亦未设定任何抵押、质押、担保或任何其他权利负担,并且不存在依法被禁止或销售等情况,否则,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届时,乙方应立即退还甲方已付的全部款项,并赔偿甲方因此遭受的一切损失。

  6.5乙方保证其所提供的产品未侵犯任何第三方的著作权、商标权、专利权、专有技术及其他合法权利。否则,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届时,乙方应立即退还甲方已付的全部款项,并赔偿甲方因此遭受的一切损失。

  6.6乙方保证甲方不会因销售或使用乙方产品而遭受任何第三方的权利主张及承担不利的法律责任,否则,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届时,乙方应立即退还甲方已付的全部款项,并赔偿甲方因此遭受的一切损失。

  6.7本合同项下产品如存在需安装、调试或维护等工作内容,均由乙方承担。

  6.8乙方应保证参与本合同履行的相关工作人员具有相应资质,乙方应为相关工作人员及设备购买全部所需保险,并提供足够的安全保证措施,确保本合同的正常履行。

  七、违约责任

  7.1乙方未按约定时间交付产品的,每逾期1日,乙方应按该笔订单产品总价值的1%向甲方支付违约金;逾期达10日的,甲方有权取消该笔订单,乙方应向甲方支付该笔订单产品总价值30%的违约金,并赔偿甲方因此遭受的全部损失(包括甲方因向其他供应商采购同种产品而多支出的费用)。

  7.2如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乙方应该赔偿甲方因此遭受的全部损失。

  7.2.1乙方所供产品质量存在问题,经更换后仍不符合本合同约定及甲方订单要求的;或者该等产品质量存在问题,还未经更换即给甲方造成损失的。

  7.2.2乙方逾期供货的情形累计达3次的。

  7.2.3乙方违反其他合同义务,且在甲方指定期限内仍未妥善纠正的。

  7.3甲方逾期付款的,每逾期一日,应按应付未付款项的1‰向乙方支付违约金;如违约金不足以弥补乙方损失的,甲方还应继续承担赔偿责任。

  7.4若因乙方产品质量问题或其他因乙方原因造成甲方及第三方损失的,乙方应赔偿全部经济损失,包括直接损失及间接损失。

  八、培训支持

  8.1针对乙方所供应的货品。乙方承诺将针对乙方所供应的产品,对甲方的相关人员免费进行不定期的培训,培训材料由乙方免费提供。具体培训内容及时间、人数遵照甲方要求。

  九、货款结算及要求

  9.1甲方以月结货款的方式向乙方支付采购货款,当月15至25日与乙方进行上月的进货结算并在此时间节点内向乙方支付货款。

江苏省超市食品采购合同

  采购商(以下简称甲方):

  供应商(以下简称乙方):

  经过友好协商,双方自愿建立购销粮油及辅料的合作关系。为了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保护双方的利益,特订立本合同:

  一、资质保证:

  1、乙方保证其有合法权利经营本合同约定的商业活动,并已合法取得涵盖本合同所涉货物的经营资质,包括但不限于相关资质和许可,包括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和卫生许可证。

  2、因乙方非法经营或超范围经营造成的一切后果由乙方自行承担,给甲方造成的一切直接和预期利润损失,乙方加倍赔偿。

  3、乙方应提供一份加盖公章或由单位签字的上述资质文件作为本合同的附件。

  二、采购方法:

  1、每次采购前,甲方应以口头或书面形式向乙方下订单,订单内容应详细说明所订购货物的名称、数量、交货地点和特殊要求;

  2、如甲方临时变更品种或增减订单数量,应在下单前一天通知乙方,乙方必须按甲方要求发货。

  三、质量保证:

  乙方提供的粮油及农副产品质量应符合以下标准:

  1、国家和地方质检及卫生、食品等行政部门检测合格的商品;

  2、通过国家食品生产许可证的商品,商品包装有QS认证标志;

  3、乙方提供的商品为甲方要求的品牌规格商品,不存在假冒、伪劣或侵犯其他第三方合法权益的情况;

  4、乙方提供的单位货物应符合标签上标明的数量或体积,且不存在货物短缺;否则,乙方应赔偿甲方两倍于单位货款的损失。

  四、数量要求:

  1、订单数量以每份订单为准;

  2、乙方未按订单要求的数量交货时,如甲方不需要,以甲方实际收到的数量为准;如甲方需要,乙方应在一天内补足。

  五、商品价格:

  1、货物价格由双方协商确定,但乙方应保证向甲方提供的货物价格不高于同类货物的市场最低价;

  2、如甲方发现乙方提供的商品价格高于同期最低市场价格,则按最低市场价格结算,乙方不得提出异议。

  六、交付时间、方法和成本承诺:

  乙方应保证货物按照甲方订单要求的时间保质保量交付至交货地点,不得延误,否则,乙方应按本合同的约定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七、付款条件

  双方确认采用月结,付款分月支付,甲方在核实确认后2个工作日内支付;

  八、违约责任

  1、当乙方不具备本合同第一条规定的相关资质或乙方交付的货物存在质量问题或造成安全事故时,乙方无权要求甲方支付剩余款项,甲方有权终止本合同,乙方应赔偿给甲方造成的一切损失;

  3、当乙方延迟或未能提供合格的货物,影响甲方正常使用货物时,乙方应按当期付款金额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并赔偿甲方因未能按时使用货物而造成的一切损失。

  4、甲方有权从乙方的付款中直接扣除乙方应承担的违约金。甲方扣款时将书面通知乙方,乙方不得提出异议。

  5、甲方对乙方提供的货物有任何意见,可随时向乙方提出,乙方应及时改进;否则,甲方有权停止与乙方合作。

  6、在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如乙方解除合同,应提前一个月书面通知甲方,否则给甲方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乙方承担。

  九、争议解决方法

  如因履行本合同发生争议,双方应首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双方同意提交人民诉讼。

  十、合同的有效期

  暂定一年,有效期为20____年4月至20____年4月,到期双方另行协商是否续约。

  十一、其他人

  1、本合同自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

  2、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本协议未尽事宜另行协商。

  甲方(公章):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_日

江苏省超市食品采购合同

  甲方: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为进一步规范学校食品采购行为,确保食品采购做到公平、公正、公开和采购食品质量卫生安全,价格合理,根据平等自愿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经甲、乙双方协商签订大米、食用油购销合同,供甲、乙双方共同遵守。

  一、供货数量与时间供货数量

  视甲方每月就餐学生人数的加工、烹饪需求而定,每周供货一次,寒暑假除外。采购时,甲方提前_______天通知乙方。乙方如不能及时供货,须提前_______天告知对方。

  二、供货价格

  1.乙方所供粮、油价格应每周报价一次,但价格应低于市场价格的_______,并以报价当周价格为准,同时不得高于本街道(社区)中餐学校食堂所购同类同等粮、油食品价格。

  2.乙方应于前一周周五以前报价。

  三、供货质量与数量保证

  1.乙方所供粮、油食品必须经国家食品卫生检验检疫机构检验并具同批粮、油产品检验报告或合格证。并向甲方提供由国家工商、卫生检验检疫部门颁发的产品生产、加工、销售有关《生产许可证》、《营业执照》、《卫生许可证》及经营者年度健康体检合格证复印件及交验原件。

  2.乙方向甲方承诺所供粮、油产品不掺假、不过期、不变质、不变味、无杂质、无毒无害,符合国家食品卫生的有关规定。否则,由此产生的经济损失由乙方负责承担,并负相应的法律责任。

  3.乙方供粮、油食品,甲、乙双方过称,净重数量误差上限每袋桶不得超过_______‰。

  四、供货交付与验收

  1.供货时间:乙方按甲方指定时间送货。

  2.交货地点:乙方将供货粮油食品送至学校食堂食品库房。

  3.供货验收:乙方送交的粮、油食品必须是定量包装,货物净重量必须与包装袋桶上标明的重量一致;甲方验收时,大米按供应袋数的_______%抽验数量与质量,油逐桶验收数量和质量。

  (1)如发现有不足秤的(偏差_______‰视为正常误差),则当批货物按抽样平均重量计算;

  (2)如有掺假、变质,乙方自行收回。

  五、货款结算支付

  乙方供货送交甲方食堂,经验货人对数量与质量进行验收后,由乙方出具两联制销售或单据,同时甲方支付购货现金,钱货两清。

  六、相关责任赔偿

  1.甲方就餐师生如因食用乙方所供粮、油食品导致发生食物中毒,经有关单位鉴定原因属实后,乙方除承担全部医药费、赔偿费用,同时承担全部法律责任,并放弃先诉抗辩权。

  2.乙方如应承担经济法律责任,不受本合同期约。

  七、合同生效与终止

  1.本合同一式_______份,甲、乙双方各执_______份,自甲、乙双方签字或签章之日起生效。

  2.本合同至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3.如乙方送货不符合质量要求或_____次不按时送货,双方合同自然解除。

  甲方: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江苏省超市食品采购合同

  合同编号:___________供方:___________

  需方:___________

  根据我国《合同法》、《食品安全法》、《产品质量法》及其他相关的法律法规和国家规定,供、需双方经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一、供方向需方供应以下产品:

  1.表格内的单价是指到达交货地点的价格。

  2.每批实际送货量以需方的订货单为准。由需方(包括需方及其子公司或关联公司)根据自身生产需要确定每批次的交货数量、交货时间,并以传真、邮件、QQ、微信或者其他书面方式向供方发出订货单,订货单提交时间应在交货日之前_3日。供方收到需方订货单当日,

  应当以传真、邮件、QQ、微信或者其他书面方式向乙方进行确认。

  二、产品质量要求

  1、产品质量标准:

  (1)应符合相关标准要求。

  (2)按供需双方约定的质量要求履行,但卫生要求不低于国家相关标准;

  (3)供方所提供的产品及产品包装必须符合国家QS的相关要求;

  (4)供方所提供的产品若因产品不符合相关质量要求,需方可提出退货要求,由供方自行承担相应责任。

  2、保质期限

  供方提供任何有质量保质期的商品在交付需方时的剩余保质期限不得少于总保质期的三分之二。

  三、产品包装

  1、包装要求:在外包装上应注明产品名称、包装日期/批号、保质期、净含量/规格、贮存条件、产品执行标准、供货商、供货地址、联系电话、原产地等。

  2.包装物由供方提供,费用由供方承担。

  3.包装物不回收。

  四、交货时间

  由需方(包括需方及其子公司或关联公司)根据自身生产需要确定全部或者每批次的交货数量、交货时间等内容的订货单,订货单的提交时间应在交货日之前_5__日,以传真、邮件、QQ、微信或者其他书面方式向供方发出。供方收到需方订货单当日,应当以传真、邮件、QQ、微信或者其他书面方式向需方进行确认。如供方未按约定进行确认的,需方有权另行采购或者不接收其所供产品。

  五、交货方式

  1、供方送货:产品运输费用由供方负责,在交货前(即货物到达需方及其子公司或关联公司的仓库之前)的风险由供方承担。

  2、交货地点(即合同履行地):需方及其在全国各地的子公司或关联公司厂区库房(或者需方指定的其他交货地点)。需方在订购单中须注明每批次的交货地点。如需方临时改变交货地点的,应提前通知供方,若因需方未及时通知供方导致发错货,由需方承担责任。

  3、需方根据合同规定或订货单,按双方约定的质量标准(主要包括卫生指标、内外包装、保质期、标识感官等)进行收货初检,初检合格后根据实际收货情况在供方送货单上签收。需方签收的送货单是进行货款结算的凭据之一。

  六、验收方法

  1、供方提供的每一批产品都须附随根据双方确认的质量标准进行检验和《送货单》。《送货单》必须明确填写收货单位、产品品名、净含量/规格、单位、数量等,送货单位必须盖公章。为规范送货要求,经双方协商达成一致,如送货时《送货单》忘记携带或不符合要求,需方有权拒收产品或者对供方进行500元/次的处罚。

  2、同时供方每半年必须向需方提供有资质的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检验报告,若在需方要求提供外检报告而未及时提供或一直不提供的,由需方自行送样委托第三方有资质的检测机构检测,检测费用由供方支付(从货款中直接扣除)。

  3、外包装要完整无损,外包装上必须有完整的标识标签信息。

  4、需方发现货物存在任何问题,应当及时通知供方。如货物确实存在问题的,需方有权选择要求供方调换货物或是退货,供方对需方选择何种处理方式不持任何异议,并应当全力配合。无论需方采取何种处理方式,因退换货所产生的所有费用均由供方承担,违约金数额不足以弥补需方损失的,差额部分应由供方赔偿。如需方在验收期限外发现货物存在质量问题的,则供方仍应当按照上述条款承担法律责任。

  5、产品重量标准以双方约定为准,供方承诺每件产品净重量与标签信息的净含量相符,如抽检发现产品净重量不足或解冻后净重量不足,需方有权要求供方补足或在结算时按实扣款。

  6、需方对货物的验收,并不能免除供方承担产品本身质量问题的责任,如因产品本身的质量问题及其责任,无论需方是否已经验收,均由供方全部承担。

  七、付款方式

  需方定期以一个月为一结算和付款周期。即当月的发货数量在次月的个工作日内由供需双方进行对账,承诺于发货次月的25号前将货款付至供方指定账户。

  八、违约责任

  1、供方如未履行本合同约定的义务,应承担违约责任,并赔偿由此给需方造成的经济损失。需方要求继续履行本合同的,供方应继续履行本合同。

  2、供方应承诺所有产品均为供方提供,不得委托任何第三方提供,如有隐瞒情况,一经发现,由供方支付需方违约金10万元,需方也有权立即解除合同,并进行索赔。

  3、产品质量不符本合同或订单约定的,需方有权解除合同、拒收货物;或者要求更换合格货物,供方应当及时更换货物,并承担由此造成的损失;或与供方另行协商处理。

  4、供方应承担因产品质量问题造成需方的全部经济损失(包括直接损失和间接损失)。

  5、供方逾期交货或交货不符合约定的,需方有权拒收或者要求供方正确履行。如需方同意收货的,供方应自逾期之日起至实际交货日止,按逾期交货金额的银行一年期贷款利率向需方支付违约金。如前述任一情形发生两次或以上时,需方有权解除合同。

  6、若因不可抗力造成逾期交货的,供方不承担责任。

  7、供方应为需方提供质优价廉的产品,不得给予需方人员任何形式的回扣或变相回扣,如有发生,供方应按其违约前6个月的实际交货总金额的20%向需方支付违约金,且需方有权解除本合同。

  8、需方若未在本合同约定的'时间内付款,自逾期之日起至实际付款日止,按逾期应付款的银行一年期贷款利率向供方支付违约金。

  9、需方违约拒收产品或在验收期间保管不妥造成产品损失的,需方应当承担由此所造成的相应损失。

  九、合同履行期内,双方不得随意变更或解除合同。

  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另行协商并签订补充协议。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任一方可向需方所在地人民起诉,由此产生的诉讼费、公证费、鉴定费、保全费、律师费、差旅费等,概由败诉方承担。

  十、本合同有效期自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日止。

  十一、供方应向需方提供如下文件的复印件(加盖公章),并承诺保证复印件与原件一致,否则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选定的打√,不选的打×。)

  1、营业执照□

  2、组织机构代码证□

  3、食品流通许可证□

  4、食品生产许可证□

  5、印刷许可证□

  6、检疫证明□

  7、产地证明□

  8、每批产品的检验合格报告□

  9、有关产品质量认证证书□

  10、绿色食品认证书□

  11、有机食品认证书□

  12、产品质量标准文本□

  13、危害分析与关键控制点认证书(HACCP)□

  14、质量安全认证书(QS)□

  15、供需双方约定的其他□

  16、税务登记证□

  17、外检报告□

  十二、需方应向供方提供如下文件的复印件(加盖公章),并承诺保证复印件与原件一致,否则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选定的打√,不选的打×。)

  1、营业执照□

  2、组织机构代码证□

  3、其他□

  十三、本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和盖章后生效。

  十四、双方基于本合同的订货单、供方确认的传真件、需方签收的发货单以及本合同附件均等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五、本合同一式贰份,双方各执壹份。

  供方(盖章):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__

  账号:___________

  需方(盖章):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__

  账号:___________

  本合同签订日期: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日

因篇幅问题不能全部显示,请点此查看更多更全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