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中生读书心得1000字
常言道“书中自有黄金屋,书中自有颜如玉,”我特别喜欢这句话,一直以来,都是这句话教会我,要多多看书,听了我的介绍,你是不是有些心动?
我和书的经历不单单只是一两次,我和“他”已经建立下了深厚的感情,你有兴趣听听我和书刻苦铭心的经历吗?
我印象最深的就是老师让买书的那一次,记得当时老师让买的是辫子姐姐写的书,我一听心里乐开了花,我特别喜欢辫子姐姐写的书,这次老师让买我一定会多买几本,辫子姐姐的书我只看过几本,可是就是因为这几本,我才被辫子姐姐写书的性格给吸引了,所以我才成了辫子姐姐的“小书迷”,这次老师让买我仅仅只买了两本,如果不是妈妈给我的钱有限,我一定会多买几本,我买的是辫子姐姐写的,《你不知道的我》还有美国作家卡罗琳·舍温·贝利写的,《胡桃木小姐》,听说还获得过纽伯瑞儿童文学奖,还是金奖呢?
我买回来之后,耐不住心中的那份快乐,就看了起来,我先看的是辫子姐姐写的,我一会儿为女主角受的委屈愤愤不平,一会儿又为结局泪流满面,不一会儿就看完了,躺在床上,我在回味书中那些刻苦铭心的情节,时不时脑海里还会浮现出那些场面,还是在脑子里面构想出来的呢?
我准备睡觉的时候,才想起来,我还有一本书没看,于是我急急忙忙躺到被子里,拿起书就看了起来,一直到深夜我还在看,妈妈见我屋子里面的灯还没关,以为我睡着了忘记关了,准备关,见我在看书,就对我说;“赶快关灯睡觉,明天还要上学呢。”我只好恋恋不舍的放下书睡觉了。
直到第二天,我眼睛不想睁开,结果去晚了,才吸取教训。
怎样,我的读书经历不错吧!嘻嘻,你的呢?
高中生读书心得1000字
读书是一件快乐的事,否则,为什么有人可以不吃饭,不睡觉,却不可以不读书呢?
有人说,读书好,书中有黄金屋,有颜如玉,有千钟粟,有车如簇。看,有权有势又有钱,更有一位“颜如玉”来“红袖添香夜读书”。你说,读书好不好?诚然,名利声色确实吸引了不少沽名钓誉之徒。但除此之外,读书一定还有别的什么魔力,吸引着那些虽然清贫却孜孜不倦地追求真理的莘莘学子吧?
我爱读书,既不是为了“黄金屋”,也不希望有“颜如玉”,只是从实践中体会到读书的无穷乐趣。首先,读书的一大乐趣在于随心所欲。主人是你,是你去读书,而是书来管你。试想,一个大书架,塞满了书,古今中外,天文地理、侦探、言情、武侠……看哪一种都可以,不着急。而它们对你,是招之即来,挥之即去的。那么多古圣先贤,在静默地等着你,为你述说他们的思想。你可以向孙子请教兵法,跟海明威谈斗牛,还可以跟司马迁谈天下大事——总之,当家的是你。慢慢的,你会觉得,世界如此之大,生活如此之多彩,大自然如此奥妙无穷,仿佛所有的知识画卷在你的脑海中一一展现。而你也已超然物外地掌握着历史。久而久之,这种“前无古人,后无来者”的感觉愈演愈烈。不变为“书痴”者鲜矣。
书趣之二,在于可以大发议论。凡着书立说者,必为一时之俊才。虽是俊才,有时也会有疏漏,而这疏漏偏偏被你看出来了,你高兴不高兴?杜甫《饮中八仙歌》中有句“天子呼来不上船,自称臣是酒中仙。”这句是写李白的。但你想,如果把“臣”字写成“爷”字,不是更好地表达他的酩酊大醉之态么?一时间意得志满,好像杜甫都要来拜你为“一字师”。大发议论,使你与作者有并驾之感,精神上快乐无比。
书趣之三,当你为一个问题绞尽脑汁百思而不得其解的时候,又或是当你对某一个问题小有心得时,打开一本书,发现已有人对这个问题做出了充分的论述。正好搔到你的痒处,正中下怀,喜乐不禁。于是一切都已明了,一切付出的辛劳都有了回报。这种柳暗花明又一村的感觉是什么也换不去的。
书趣之四,当你看了一本好书,被它的内容所征服,在你与朋友交流时侃侃而谈,书中的妙语一句句往外跳。朋友们瞪着钦羡的目光:“士别三日,可得刮目相看啊!”只有你知道,这是看了书的缘故。小小的虚荣心再次被满足。读书好不好?
书趣之五。在于藏书,鉴于大家都是中学生,没什么钱。这点,不谈也罢。历数了这么多书的好处,那么你是不是觉得手痒痒,想翻开一本瞧瞧呢?书有很多种,有的要正襟危坐地钻研,有的只是一种消遣,还有一些会把人诱进死胡同里,再也出不来的。既然我们读书不是为了把书当作敲门砖去扣开那名利之门,那么,我们就应该去读好书,读那些不光是为了消遣,更能提高我们的书。比如说《唐诗三百首》,这是我国传统文化的精华,又再比如《三国演义》,日本人从中学到了企业管理,用人之道,我们能学到什么?再比如《沙翁戏剧集》从中又能领会多少道理呢?不光只看纯文学作品,还应看看人物传记之类的,看看别人是怎样为了理想不屈不挠地奋斗至成功的。
培根说,“读史使人明智,读诗使人聪慧,演算使人精密,哲理使人深刻,伦理学使人有修养,逻辑修辞使人善辨。”总之,读书能造就一个人,也能毁掉一个人,但不读书,肯定是百害而无一利——让我们都来读书,读好书吧!
高中生读书心得1000字
《小王子》所讲述的故事既美丽又伤感:飞行员“我”正因飞机出了故障,被迫降落在远离人烟的撒哈拉沙漠上,这时一个迷人而神秘的小男孩儿出现了,执拗地请“我”给他画一只绵羊。他就是小王子,纯洁,忧郁,来自太阳系中某个不为人知的小行星,爱提问题,对别人的问题却从不作答。在攀谈中小王子的秘密逐渐揭开了,他是正因与他美丽、骄傲的玫瑰花发生了感情纠葛才负气出走的。他在各星球中间漫游,分别造访了国王、自负的人、酒鬼、商人、点灯人和地理学家的星球,最后降临到地球上,试图找到缓解孤独和痛苦的良方。
在《小王子》中,我学会了一种职责,叫做“驯养”。当狐狸向小王子描述它的心声时说:“如果你驯养我,那我的生命就会充满阳光,你的脚步声会变得跟其他人不一样。其他人的脚步声会让我迅速躲到地底下,你的脚步声则会像音乐一样,把我召唤出洞穴。你看到那边的麦田了吗……你有一头金色的头发,金黄色的麦子会让我想起你,我也会喜爱听风在麦穗间吹拂的声音……”但是最后,小王子还是离开了狐狸,他说:“那你还是什么也没得到吧……”“不,至少我还拥有麦子的颜色……”
我们在得到的同时都会失去,但是当我们同一些事物“建立某种关联”后,得到与失去都已变得不再重要。重要的是,以一种平和的心态去对待,无论结局是喜是悲,至少我们还拥有麦子的颜色。
从小王子的话里我们能感知到,任何事物都有它的表面性与真实性,很多时候,我们只看到表面的事情而忽略了内在的好处。小王子牢记了狐狸的话“只有用心灵才能看得清事物的本质;真正重要的东西是肉眼无法看见的”。于是他说:“正正因有一朵我们看不见的花儿,星星才显得如此美丽。”“沙漠美丽,正因沙漠的某处隐藏着一口井。”啊,小王子的内心真是很丰富的。很多事物,正因我们用肉眼无法看到,才显得神秘。其实得到这些又是那么的简单,只需要一颗充满爱的心。
在这篇文章里有太多的想象空间,也有太多令人寻味的意思。或许我没读懂,或许正因年龄我读不懂。请读一读《小王子》,你将发现生活不再苦闷、无趣,然而最重要的是你得抛开世俗的眼光,持续一份童稚的纯真。没有人永远停留在童年,但是我们能够永远持续一份纯真的童心。然而文章里的意思肯定不止这些,正因有一千个读者就有一千个哈姆雷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