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租方(以下简称甲方):
承租人(以下简称乙方):
甲方有一个养殖场(水貂养殖场),租给乙方,经双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甲方租赁的农场位于 ,面积2.6亩。
第二条租赁期限自 年 月 日起。
第三条租金及支付期限和租金条件:
年租金为 人民币。
第四条水电费及支付方式:
租赁期内,乙方应支付农场发生的水电费。
第五条乙方的责任:
1.租赁期内,乙方如欲将租赁房屋转租给第三方,必须事先征得甲方的书面同意。取得使用权的第三方成为本合同的当然乙方,享有原乙方的权利,承担乙方的义务..
2.乙方必须按合同约定支付租金等费用,无故拖欠的,甲方有权收回房屋。
3.合同终止前,甲乙双方应提前一个月通知对方是否终止合同。
4.租赁期内,乙方必须采取合理的预防措施,保护房屋完好(自然折旧和自然灾害除外)。乙方不得擅自改变租赁房屋的结构和用途。如需改变用途,须经甲方同意方可进行..此外,未经甲方同意,改造后的房屋不得自行拆除。乙方对租赁房屋造成损坏的,应负责恢复原状。租赁期满,乙方不负责恢复原状的,甲方有权自行恢复原状,费用由乙方承担..
5.乙方保证甲方房屋出租用于养殖,并合法经营。乙方应负责赔偿因乙方非法经营给甲方造成的连带损失。
第六条合同期满后,如甲方出租的房屋需要继续出租,乙方在甲方向第三方提出的同等条件下享有优先权(但租金可随社会物价指数的变化适当调整)。
第七条租赁房屋如遇征地或其他不可抗力的特殊情况,导致养殖场不能继续按实际使用日期收取租金。
第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补充,补充条款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因执行本合同发生的任何争议,应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提交当地有关部门或人民裁决。
第九条本合同经双方代表签字盖章后生效。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___年___月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