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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级工作目标考核细则

2021-08-07 来源:化拓教育网

  加减分办法

  (1)引进重大项目被县考核部门认可的加10分,加分总额不超过加10分。

  (2)服务重点工程及重点项目的,视工程量及效果评议进行加分,加分总额不超过3分。

  (3)单项工作获得国家、省部级、市厅级、县委县政府表彰的,分别加4分、3分、2分、1分。

  (4)培育县级典型的,视工程量及效果评议进行加分,加分总额不超过3分。

  (5)引进贸易公司对镇财政有突出贡献的,视项目体量及效果评议进行加分,加分总额不超过加10分。

  (6)镇阶段性重点工作督查。每通报表扬1次加0.5分,每通报批评1次减0.5分。

  (7)注册农产品品牌或建设300亩以上家庭农场并取得较好社会效益的,每增加一个加1分,加分总额不超过3分。

  (8)承担春季沿海高速和324沿线植树造林任务,视工程量及效果评议进行加分,加分总额不超过2分。

  (9)承担324沿线墙体出新和环境打造任务,视工程量及效果评议进行加分,加分总额不超过2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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