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交班的司炉人员应在交班前对锅炉运行情况作一次认真、全面的检查和调整,必须具备下列条件方可交班。
1、锅炉燃烧稳定,压力、水位都在正常范围内。
2、各设备安全附件、仪表等运作灵敏可靠。
3、各辅机及附属设备运转正常。
4、工作场所保持整洁。
5、各项记录认真填写清楚。
二、交班人员口头向接班人员详细介绍本班运行情况,以及发现问题和注意事项。
三、接班人员应提前到达锅炉房。做好接班准备工作,认真查阅运行记录,听取交班情况介绍。
四、交接双方应共同巡视一次,检查锅炉运行情况,确保附属设备安全附件灵敏可靠。
五、交接班时,如遇事故,应待事故处理完毕,再办理交接班手续,接班人员应积极协助处理事故。
六、接班人员在接班前不准喝酒,以免发生事故。
七、接班人员未按时上班,交班人员应报告锅炉班长,但不得擅自离岗。
八、双方交接完毕,应在交接班日志上签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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