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设门岗管理人员2名,负责学校安全及门岗管理;
二、门卫人员实行值班制度,按时值班不得擅离岗位;
三、外来人员及车辆不经学校值班领导批示不得入内;
四、在校学生外出,未经班主任年级组长批假不得外出;
五、值班室内不得留宿他人除值班人员外;
六、值班室内保持整洁;
七、来访人员实行登记审查制度;
八、任何人员不得在门岗室内抽烟打牌酗酒;
九、不得为学生及他人代购外物;
十、因值班人员失职造成学校公物财产失窃,要按价赔偿;
十一、不得在门岗室内使用大功率电器(超过200瓦);
十二、对门岗管理人员进行量化考核管理;
十三、上述条款如发生一次当月工资50元,并取消当月奖金;
十四、如门岗管理人员当月未发生违反制度的情况,学校予以400元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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