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辩人:张某,女,汉族,19年月日出生,住市区社区号楼单元号。身份证号码:,电话:。
答辩人因诉答辩人离婚纠纷一案,提出答辩如下:
一、被答辩人在民事诉状中所述夫妻感情破裂不属实,事实上答辩人与被答辩人夫妻感情良好
(一)答辩人与被答辩人夫妻
婚姻基础牢固。被答辩人所述""不属实。
事实上是在答辩人与被答辩人双方认识近三年,经过充分了解以后,彼此之间都觉得性格、学历、工作、生活都非常满意合适才登记结婚。
(二)答辩人与被答辩人夫妻婚后感情和睦。被答辩人所述""不属实。
事实上是答辩人与被答辩人夫妻恩爱,相互关心,体贴有加,原告生病都是
被告竭力照顾护理。尤其是有了儿子以后,一家三口其乐融融,尽享天伦之乐。
(三)被答辩人提出离婚的真正原因是见异思迁,另有所爱。
(四)被答辩人在民事诉状中所述""不属实。
事实上是答辩人与被答辩人一直住在市区社区号楼单元号,即答辩人与被答辩人一直住在一起,答辩人与被答辩人夫妻感情甚笃,只是由于被答辩人一时糊涂方才起诉离婚。
二、被答辩人在民事诉状中所述""不属实,答辩人坚决不同意离婚。
被答辩人在民事诉状中所述""不属实。
事实恰恰相反,儿子生下来后,就由答辩人一直照料,被答辩人基本上没有带过孩子,即便孩子发烧住院,被答辩人也是不管不问…,综上所述,答辩人坚决不同意离婚。
三、恳请人民法院综合考虑本案事实,结合法律规定,判决不准被答辩人与答辩人离婚
1、本案被答辩人与答辩人夫妻关系的现状是虽有微小矛盾但属于夫妻正常闹别扭,远未达到夫妻感情彻底破裂、确已破裂的程度。
2、本案被答辩人有和好的愿望,也有和好的可能。
由此看来,本案被答辩人与答辩人闹离婚仅仅是正常的夫妻生活锅碗瓢勺交响曲中的一个小插曲,是几乎每对夫妻都有可能碰到的"槛",答辩人相信,只要合议庭能够根据案件事实,结合法律规定,辅以耐心细致的说服工作,是能够化解被答辩人与答辩人的"疙瘩",帮助被答辩人与答辩人迈过这道"槛"的,从而也维护了一个本来不该解体的家庭。
综上所述,被答辩人对答辩人的诉请没有事实根据,请求人民法院保护答辩人的合法权益,驳回被答辩人对答辩人的诉讼请求,判决不准被答辩人与答辩人离婚。
此致
人民法院
答辩人:
年月日
相关知识
一、起诉离婚时当事人有什么权利
离婚案件当事人的诉讼权利和义务离婚案件当事人在诉讼中享有的权利和履行的义务有哪些?离婚诉讼是民事诉讼的一种,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规定,离婚案件当事人享有下列权利:
1、使用本民族语言文字进行诉讼的权利。
2、有委托代理人代为诉讼的权利。
3、有申请案件承办人及书记员、翻译人员、鉴定人员回避的权利。
4、有提供证据的权利。
5、有辩论的权利。
6、有申请法院调解的权利。
7、对法院的判决不服有提起上诉和申诉的权利。
8、有自行和解的权利。
9、有查阅庭审材料的权利。
10、有复制庭审材料和法律文书的权利。
11、有就有关事项要求重新鉴定、调查和勘验的权利。
12、原告有提出撤销,变更和放弃诉讼请求的权利。
13、被告有承认、反驳原告诉讼请求的权利。
14、被告人有要求法院送达起诉状和进行答辩的权利。
15、胜诉一方有申请执行的权利。
二、起诉离婚时当事人有哪些义务
《民事诉讼法》规定当事人在诉讼中必须履行下列义务,离婚案件的当事人也不例外:
1、必须按照民事诉讼法的规定,正确地行使诉讼权。
2、必须遵守诉讼秩序。
3、离婚案件的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包括离婚与否,财产如何分配,子女怎样抚养等负有举证责任。
4、必须履行人民法院判决、裁定和调解协议。
三、未尽夫妻义务能起诉离婚吗
不能。我国《婚姻法》第4条规定:夫妻应当互相忠实,互相尊重;家庭成员间应当敬老爱幼,互相帮助,维护平等、和睦、文明的婚姻家庭关系。这条规定是倡导性的规定,是道德原则。《婚姻法解释(一)》第3条规定:当事人仅以婚姻法第四条为依据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已经受理的,裁定驳回起诉。
但是,需要明确的是,如果夫妻一方违反其他法定条款,对他方实施家庭暴力,或有虐待、遗弃等行为,或与他人同居的,他方可以依据其他法定条款和《婚姻法》第四条合并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予以受理,并给当事人一个“说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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