破产公司应先向提交申请,根据清偿顺序偿还债务,包括优先支付破产费用、职工工资和劳动保险费用、税款,然后才是破产债权,而抵押物或担保物的财产通常不能作为清偿财产,除非超过担保债务数额。
法律分析
破产公司一般应先向提交破产申请,如果有欠款,将会根据相关法规依据清偿顺序让该公司偿还债务。
清偿顺序,是民事诉讼法根据各种债务的性质,对债权人在两个以上的,债务人的财产又不足以清偿所有债务的情况规定的偿付顺序。
企业法人在清偿还债前,应当从破产财产中优先拨付破产费用。破产费用是对破产财产保管、清理、处理和估价时所需要的费用。例如,破产诉讼的费用、聘任工作人员的费用等。根据民事诉讼法规定,企业法人在优先拨付破产费用后,按照下列顺序清偿债务:
1、破产企业所欠职工工资和劳动保险费用。企业职工的权利首先应当得到保护,破产企业所欠职工工资和劳动保险费用应当优先支付,以保障广大职工重新就业前基本的生活需要。
2、破产企业所欠税款。税收是国库的收入,税收的多少直接影响国家的财政收入,关系到国家的利益,因此,破产企业所欠的税款,也应当优先清偿。
3、破产债权。主要指破产还债企业所欠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款项。企业法人清偿财产时,前一清偿顺序完毕后,有剩余财产的,才开始后一顺序的清偿。以此类推,一直到被执行人的财产清偿完毕。在同一顺序中,各个债权人的权利是平等的,他们之间不存在顺序先后。如果破产财产不足清偿同一顺序的清偿要求的,则按债权的比例偿付债权人的债务。
已作为银行贷款等债权的抵押物或者其他担保物的财产,一般不能作为清偿的财产。因为,作为抵押物或者其他担保物的财产在债务人不能履行义务时,实际上已转换成债权人的财产。债务人已不能对它们再行使权利。因此,民事诉讼法规定,已作为银行贷款等债权的抵押物或者其他担保物的财产,银行和其他债权人享有就该抵押物或者其他担保物优先受偿的权利。抵押物或者其他担保物的价款超过其所担保的债务数额的,超过部分属于破产还债的财产。
结语
根据上述情况,破产公司应首先向提交破产申请,并根据相关法规依据清偿顺序偿还债务。清偿顺序是根据债务性质规定的偿付顺序,优先支付破产费用,接着是职工工资和劳动保险费用,然后是税款,最后是破产债权。抵押物或其他担保物的财产一般不能作为清偿财产,银行和其他债权人享有优先受偿的权利。这一顺序保障了职工权益和国家财政利益,确保了公平的债务清偿。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八章 重整 第三节 重整计划的执行 第八十九条 重整计划由债务人负责执行。
人民裁定批准重整计划后,已接管财产和营业事务的管理人应当向债务人移交财产和营业事务。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七章 债权人会议 第一节 一般规定 第六十三条 召开债权人会议,管理人应当提前十五日通知已知的债权人。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一章 总则 第六条 人民审理破产案件,应当依法保障企业职工的合法权益,依法追究破产企业经营管理人员的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