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第五十 公务员应当自觉接受监督,按照规定请示报告工作、报告个人有关事项。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第五十九条 公务员应当遵纪守法,不得有下列行为: (十六)违反有关规定从事或者参与营利性活动,在企业或者其他营利性组织中兼任职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