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时房产分割的情况分为:1. 父母给其中一方买房,归个人财产;2. 双方父母出资,按出资份额分割;3. 一方婚前购买房屋,夫妻共同还贷,不动产登记名下的协议处理;4. 按揭方式购房均等分割;5. 赠与未过户不分割;6. 父母名义买房不予分割,出资可作为债权处理。
法律分析
离婚后的房产分割有以下情况:
1、房屋是一方父母出资购买,产权登记在该方子女名下的,属于该方的个人财产;
2、房屋是双方父母共同出资购买,按照出资比例分割;
3、房屋是一方在婚前购买,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且不动产登记在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离婚时应由双方协商处理;
4、房屋是通过按揭贷款方式购买的,所有权归属有特殊性。对于房屋产权的分割,原则上应当均等分割;
5、若一方赠与另一方房产,只要未过户,该房产仍属于赠与人,不予分割;
6、若房屋是以父母名义购买的,离婚时另一方主张按照夫妻共同财产对该房屋进行分割的,人民不予支持。购买该房屋时的出资,可以作为债权处理。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
(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该内容由 信金国律师 和 家和律云 共创回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