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履行完相应义务便可向申请解除。高消费期间,被执行人提供确实有效的担保或者经申请执行人同意的;被执行人履行完毕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的,可申请解除。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二百一十六条 人民受理申请后,经审查债权人提供的事实、证据,对债权债务关系明确、合法的,应当在受理之日起十五日内向债务人发出支付令;申请不成立的,裁定予以驳回。
债务人应当自收到支付令之日起十五日内清偿债务,或者向人民提出书面异议。
债务人在前款规定的期间不提出异议又不履行支付令的,债权人可以向人民申请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