飞机行程单就是。是作为旅客购买国内航空运输电子客票的付款及报销的凭证。行程单采用一人一票,不可重复打印,遗失不补。乘客可以在航班起飞前或起飞后7天之内在机票销售地或机场电子客票服务柜台领取行程单。
航空运输电子客票行程单,即行程单。由国家税务总局监制并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管理办法》纳入税务机关管理。
对于行程单来讲,它既是专用,又是运输凭证,还是航空运输合同成立的初步证据和记名式有价证券(票证)。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民航总局规定,2006年6月1日起使用《航空运输电子客票行程单》作为旅客购买电子客票的报销凭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