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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法第57条是怎么处罚的

2023-09-09 来源:化拓教育网

违反了道路交通安全法第57条,会被处警告或者五元以上五十元以下罚款。非机动车驾驶人拒绝接受罚款处罚的,可以扣留其非机动车。
一、违反交通规则的行为有哪些
(1)闯红灯,记6分。罚100元;
(2)酒驾,扣12分。根据驾驶车辆和是否出事故等情况,做出5年内不得再申领驾照、10年内不得再申领驾照、终身不的申领驾照处罚;
(3)不系安全带,记2分,罚100元;
(4)副驾驶不系安全带的,5元以上20元以下罚款;
(5)行驶途中拨打手机,记2分;
(6)有意遮挡号牌,记12分;
(7)超速驾驶,根据超速车辆、行驶道路、超速等具体情况分别记分。
二、什么情形可以依法扣留车辆
(1)上道路行驶的机动车未悬挂机动车号牌,未放置检验合格标志、保险标志,或者未随车携带机动车行驶证、驾驶证的;
(2)有伪造、变造或者使用伪造、变造的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检验合格标志、保险标志、驾驶证或者使用其他车辆的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检验合格标志、保险标志嫌疑的;
(3)未按照国家规定投保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的;
(4)公路客运车辆或者货运机动车超载的;
(5)机动车有被盗抢嫌疑的;
(6)机动车有拼装或者达到报废标准嫌疑的;
(7)未申领《剧毒化学品公路运输通行证》通过公路运输剧毒化学品的;
(8)非机动车驾驶人拒绝接受罚款处罚的。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五十七条 驾驶非机动车在道路上行驶应当遵守有关交通安全的规定。非机动车应当在非机动车道内行驶;在没有非机动车道的道路上,应当靠车行道的右侧行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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