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辞职自离和正常离职区别

2023-09-23 来源:化拓教育网

法律分析:辞职和自离的区别是:1、性质不同;辞职是劳动者向用人单位提出解除劳动合同或劳动关系的行为;而自离是职工根据企业和自身情况擅自离职,而强行解除与企业的劳动关系的一种行为。2、待遇不同;辞职是双方协商解除劳动合同

一、员工什么情况算自动离职

自动离职是劳动者根据企业和自身情况擅自离职,而强行解除与企业的劳动关系的一种行为,有以下情况:1、劳动者因辞职未准或要求解除合同未被同意,便擅自离职或违约出走;2、劳动者未说明原因不辞而别;3、劳动者受优厚待遇诱惑而擅自“跳槽”等均属自动离职范围。

二、辞职是否需要提前一个月

辞职需要提前一个月。辞职一般有三种情况:

1、是依法立即解除劳动关系。用人单位对职工有暴力或威胁行为强迫其劳动,不按合同约定支付工资的,职工可以随时向用人单位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要求;

2、是根据职工自身选择,提前30天书面通知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

3、是向用人单位提出申请,双方协商解除合同。

辞职即辞职,是劳动者向用人单位提出解除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关系的行为。

三、劳动者擅自离职的处理办法

劳动者擅自离职是指其未向用人单位提出口头或书面辞职报告,而随意离开所在单位及其所担任的工作职务或岗位的违法违约行为。因此,用人单位应当在教育劳动者自觉守法、守约的同时还应依据《劳动合同法》第4条和第39条第2项的规定制定好内部规章制度,对劳动者擅自离职的行为作出限制性和处罚性的规定。这种违法的行为往往会给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因此用人单位还应依据《劳动合同法》第17条第2款和第90条的规定,在劳动合同中与劳动者约定针对擅自离职行为的损失赔偿条款,能计算出损失额的,可要求其按实际损失额赔偿,无法计算损失额的,可约定一个具体的索赔数额。还可依据该法第91条的规定,要求招用该擅自离职、尚未与本单位结束劳动关系的劳动者的用人单位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二十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但是应当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

(一)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二)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三)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原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当事人协商不能就变更劳动合同达成协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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