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旦拆迁人与被拆迁人或者拆迁人、被拆迁人与房屋承租人达不成拆迁补偿安置协议,都应当经当事人申请,先由同级拆迁管理部门裁决。只有经行政裁决后,当事人仍不满意的,方可提起行政诉讼。行政裁决是行政诉讼的前置程序。未经行政机关裁决,仅就房屋补偿、安置等问题,向人民法院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作为民事案件受理。
一、拆迁强制搬迁的条件是什么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需要满足以下条件:
1、拆迁当事人向行政机关申请行政裁决。
2、行政机关受理当事人的申请并依法进行了调解。
3、已经落实了补偿安置。
4、已经依法组织了听证。
5、强制拆迁的裁决已经通知被拆迁人,被拆迁人拒绝自行搬迁。
6、已经进行了现场公证和证据保全。
二、老旧小区改造补偿标准是什么
老旧小区改造补偿标准以双方协商的结果为准,但不得低于房屋征收决定公告之日被征收房屋类似房地产的市场价格。
老旧小区改造补偿标准包含在拆迁人与被拆迁人之间的拆迁安置协议中。如果不同意协商,如果协商失败,拆迁人可以向房屋拆迁管理部门申请拆迁补偿和安置奖励。房屋拆迁管理部门是被拆迁人,同级人民政府决定。房屋拆迁部门作出决定后,拆迁人或被拆迁人未在规定期限内申请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的,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老旧小区的改造是一项惠民以及德政工程,改变的意义在于提高居民的居住品质,维护社会的稳定而且还十分有助于改善城市的面貌以及提高城市的形象,为社区的网格化管理打下了基础。
三、拆迁回迁纠纷如何办
1、行政裁决:经当事人申请,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屋拆迁管理部门裁决。房屋拆迁管理部门是被拆迁人的,由同级人民政府裁决。裁决的内容应当包括补偿方式和补偿金额、安置用房面积和安置地点、搬迁期限、搬迁过渡方式和过渡期限等事项。裁决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30日内作出。
2、依法起诉:若拆迁当事人对裁决不服,可以在接到裁决书之日起60日内向作出裁决的房屋拆迁管理部门的本级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在接到裁决书之日起3个月内向人民法院起诉。
3、强制拆迁:如果被拆迁人或者房屋承租人拒绝执行房屋拆迁管理部门的裁决,在裁决规定的搬迁期内未搬迁的,可以依法实施强制拆迁,由房屋所在地市、县人民政府责成有关部门执行,或者由房屋拆迁管理部门申请人民法院执行。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三条
市、县级人民政府作出房屋征收决定后应当及时公告。公告应当载明征收补偿方案和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权利等事项。
市、县级人民政府及房屋征收部门应当做好房屋征收与补偿的宣传、解释工作。
房屋被依法征收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同时收回。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四条
被征收人对市、县级人民政府作出的房屋征收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依法提起行政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