战时自伤罪既遂的量刑:
1、军职人员在战争情况下或者在部队接受作战任务进行战斗动员后,由于畏惧战斗,贪生怕死,用自伤身体的手段逃避军事义务构成本罪既遂的,一般处以三年以下有期徒刑;
2、属于情节严重情形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一、弹尽粮绝投降有罪吗
不犯罪。投降罪,是指军人在战场上,因贪生怕死、畏惧战斗,而自动放下武器,投降敌人的行为。触犯本罪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节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投降后为敌人效劳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二、对违令作战消极怎么判
对违令作战消极判刑如下:
1、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
2、造成战斗、战斗损失重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
导致战斗和战斗遭受重大损失。在司法实践中,主要是指军人重大伤亡、武器装备、军事设施或军事物资的严重损失,直至战斗和战斗失败。其他特别严重的情节主要是指造成特别严重后果、执行重要作战任务行动消极、在关键时刻或关键时刻作战消极、煽动、串通其他部队和人员消极怠战等。
三、新刑法对战时拒绝军事订货罪既遂的量刑标准
战时拒绝军事订货罪是指科研、生产、销售单位战时拒绝或者故意延误军事订货,情节严重的行为。
犯本罪的,具体量刑标准如下:
1、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2、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
造成严重后果,一般是指因拒绝、故意延误军事订货、致使战斗、战役失利的;严重影响部队重大军事行动的;造成人员重大伤亡或者重要武器装备、军用物资、军事设施毁损的等情形。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刑法》第四百三十四条
战时自伤身体,逃避军事义务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第十三条
一切危害国家主权、领土完整和安全,分裂国家、颠覆人民民主专政的政权和推翻社会主义制度,破坏社会秩序和经济秩序,侵犯国有财产或者劳动群众集体所有的财产,侵犯公民私人所有的财产,侵犯公民的人身权利、民主权利和其他权利,以及其他危害社会的行为,依照法律应当受刑罚处罚的,都是犯罪,但是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的,不认为是犯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