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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企业注销总企业出什么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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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解答:

“需要准备以下材料:一、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分公司注销登记申请书》,要加盖公章;二、公司签署的《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要加盖公章,及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一百七十九条 公司合并或者分立,登记事项发生变更的,应当依法向公司登记机关办理变更登记;公司解散的,应当依法办理公司注销登记;设立新公司的,应当依法办理公司设立登记。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应当依法向公司登记机关办理变更登记。

第一百八十 公司清算结束后,清算组应当制作清算报告,报股东会、股东大会或者人民确认,并报送公司登记机关,申请注销公司登记,公告公司终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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