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热点资讯 义务教育 高等教育 出国留学 考研考公
您的当前位置:首页正文

按份共有人转让份额需要2/3以上同意吗

2023-10-11 来源:化拓教育网

按份共有人转让份额需要2/3以上同意,具体事宜如下:
1、按份共有人转让房产份额的,需要提前十五日通知其他共有人,其他共有人在同等条件下有优先购买权;
2、如果无法通知其他按份共有人,其他共有人主张优先购买权的期限是共有权属转移之日起六个月;
3、最快十五天即可以转让,但6个月时间内其他共有人可以主张优先购买权。
按份共有人转让份额需要2/3以上同意拓展:
按份共有房屋纠纷处理办法:
1、调解。即在第三者的主持下,纠纷当事人经过自愿协商,排除争端,达成和解。我国在基层群众性组织村民委员会和居民委员会都设立了人民调解委员会,专门进行民间纠纷调解,包括房地产纠纷的调解;
2、仲裁。房地产纠纷发生后,公民可以提请仲裁机关居中判明事实,分清责任,依法作出裁决。仲裁是一种准司法活动,其裁决具有法律效力,当事人必须执行;
3、诉讼。即依法向人民提讼,以解决房地产纠纷
综上所述:按份共有若是转让,可以不需要征得其他共有人同意;但是若是要改变对共有财产的性质之类的应当经占份额三分之二以上的按份共有人或者全体共同共有人同意,但是共有人之间另有约定的除外。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条
共有人按照约定管理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各共有人都有管理的权利和义务。
第三百零六条
按份共有人转让其享有的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份额的,应当将转让条件及时通知其他共有人。其他共有人应当在合理期限内行使优先购买权。
两个以上其他共有人主张行使优先购买权的,协商确定各自的购买比例;协商不成的,按照转让时各自的共有份额比例行使优先购买权。

显示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