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合同的条款主要包括五个内容
第一,标的。标的就是合同双方当事人权利义务共同指向的对象。如购销合同中的货物建设工程承包合同中的工程项目,借款合同中的货币;例如买卖合同中的交易物品,承揽合同中所需要完成的工程
第二,数量和质量;其中数量与质量必须做出严明的规定,不得以大概,差不多等词语进行敷衍,其质量标准更应具体准确,计算标准必须规定合理的磅差40正负尾数。
第三,价款和酬金,就是取得标的一方所给付对方的代价;一般来说,价款与酬金是通过货币的数量进行体现,合同中还必须明确关于报酬的支付方式与支付时间,当然,支付方式应当符合国家有关金融管理制度。
第四,履行的期限、地点和方式;无论什么样的经济合同都需要以期限作为约束,任何合同也必须明确履行的期限,合同中还应明确履行的地点与履行的方式,如果涉及自提产品,那么还应明确提货的地点。如果是关于送货的,那么应规定交货地点,运费由哪一方承担以及交货时应达到的标准和运输的方式。
第五,违约责任。违约责任是指因签订合同的双方或者一方的过错而导致经济合同不能继续履行或者不能如期达到合同中所约定的内容而应该承担的法律责任。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四百七十条: 【合同主要条款与示范文本】合同的内容由当事人约定,一般包括下列条款:
(一)当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和住所;
(二)标的;
(三)数量;
(四)质量;
(五)价款或者报酬;
(六)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
(七)违约责任;
(八)解决争议的方法。
当事人可以参照各类合同的示范文本订立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