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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误解订立合同应不应该取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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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合同的一般误解通过合同解释来解决,不影响合同效力。如果发现有重大误解,则合同是可以撤销的。虽然法律未规定此类合同可以变更,但理论上来讲,双方协商完善合同是允许的。

一、无效合同需不需要去认定

无效合同需要去认定。在认定合同无效之前,合同是有效的。合同无效、被撤销或者终止的,不影响合同中解决争议的条款的效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

1、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2、意思表示真实;

3、不违反法律、行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

合同中的下列免责条款无效:

1、造成对方人身损害的;

2、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对方财产损失的。

基于重大误解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行为人有权请求人民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二、重大误解的合同属不属于无效合同

重大误解的合同不属于无效合同,而是可撤销合同。可撤销合同是指合同因欠缺一定的生效要件,其有效与否,取决于有撤销权的一方当事人是否行使撤销权的合同。

根据我国民法规定,基于重大误解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行为人有权请求人民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七条基于重大误解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行为人有权请求人民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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