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后,一方或双方情况变化,可以通过协商或诉讼请求法院变更子女抚养权。法院应支持以下情形:一方因疾病或伤残无力抚养子女;一方不履行抚养义务或虐待子女;与子女共同生活对子女健康不利;十周岁以上子女愿意与另一方生活且该方有抚养能力;其他正当理由需要变更。
法律分析
可以,只要符合一定条件即可。双方可选择协议方式变更抚养权,如协议不成,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变更抚养权的请求。
在夫妻离婚后的任何时间内,一方或双方的情况或抚养能力发生较大变化,均可提出变更子女抚养权的要求。变更子女抚养权一般先由双方协商确定,如协议不成,可通过诉讼请求人民法院判决变更。有下列情形之一,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1、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严重疾病或因伤残无力继续抚养子女的;
2、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不尽抚养义务或有虐待子女行为,或其与子女共同生活对子女身心健康确有不利影响的;
3、十周岁以上未成年子女,愿随另一方生活,该方又有抚养能力的;
4、其他正当理由需要变更的。
拓展延伸
离婚后,如何有效维护孩子的抚养权?
离婚后,维护孩子的抚养权是一个重要的问题。首先,确保与前配偶保持良好的沟通,尽量达成共识,以保障孩子的最佳利益。其次,了解相关法律法规,明确自己的权益和义务,如果必要,寻求专业法律援助。同时,建立稳定的抚养安排,确保孩子能够得到充分的照顾和关爱。此外,积极参与孩子的生活,包括陪伴、教育和医疗等方面,以展现自己作为一个负责任的父母的形象。最后,如果遇到争议或违反抚养协议的情况,及时采取合适的法律措施,保护孩子的权益。维护孩子的抚养权需要耐心、智慧和合作精神,但这是为了孩子的幸福和成长,是值得付出努力的。
结语
离婚后,维护孩子的抚养权是一项重要任务。双方可通过协议或向法院提出请求变更抚养权。法院将在符合条件的情况下予以支持,如一方患病、不履行抚养义务或对子女造成伤害等。在此过程中,与前配偶保持良好沟通、了解相关法律法规、建立稳定的抚养安排以及积极参与孩子的生活是至关重要的。如遇争议,应及时采取合适的法律措施,保护孩子的权益。维护孩子的抚养权需要耐心、智慧和合作精神,但为了孩子的幸福和成长,这是值得努力的。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六条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第一千零七十九条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第一千零八十五条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前款规定的协议或者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者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
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