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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在医疗期内不得随意解除劳动合同吗

2023-10-09 来源:化拓教育网

单位对在医疗期内的员工,是不得随意解除劳动合同的。如果员工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还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用人单位不得解除劳动合同,否则属于违法解除劳动合同。

一、怀孕期间能不能辞退员工

怀孕期间合同到期也不能辞退员工,合同自动延续。《劳动法》第二十九条规定,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不得依据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二十七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一)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二)患病或者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三)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内的;(四)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二、劳动法病假规定

劳动法中的病假规定有:

1、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用人单位不能解除劳动合同;

2、请长病假的职工在医疗期满后,能从事原工作的,可以继续履行劳动合同;

3、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治疗期间,在规定的医疗期间内由企业按有关能低于最低工资标准的80%等。

三、职工因病住院单位能否扣工资

不扣,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的,在病休期间,用人单位应当根据劳动合同或集体合同的约定支付病假工资。用人单位支付病假工资不得低于本市最低工资标准的80%。员工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停工治疗,在国家规定的医疗期内的,用人单位应按不低于本人标准工资的百分之六十支付员工病伤假期工资。就是说,用人单位可以在标准工资的百分之六十至百分之一百之间确定病假工资标准,但无论确定的标准是多少,用人单位支付给员工的病假工资都不得低于最低工资的百分之八十。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二条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不得依照本法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

(一)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或者疑似职业病病人在诊断或者医学观察期间的;

(二)在本单位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

(三)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四)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

(五)在本单位连续工作满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五年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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