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认定夫妻感情破裂与否主要是考虑夫妻双方是否共同生活、结婚前是否对对方有深入的认识、以及是否存在过错、恶习的一方,如果有这些情况,勉强的以“夫妻关系未破裂”而不准离婚也只是增添他们的矛盾,且会增加法院的诉累。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