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发offer可以视为一种要约,劳动者接受的,双方成立合同关系。但此时的合同关系不等于劳动合同关系,劳动合同需要具备法定的必备条款,offer一般不具备相应的必备条款。公司发offer后违约仍然适用《民法典》的相关规定。 当事人一方违约的,守约方可以要求对方赔偿相应的损失,损失一般包括实际损失和预期可得利益损失。 双方有约定违约金条款的,守约方也可以要求对方按照违约金条款给予相应的违约金,但违约金不能过分高于实际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