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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法对提供伪造、变造的出入境证件罪的立案标准

2023-10-11 来源:化拓教育网

提供伪造、变造的出入境证件罪的立案标准如下:

1、为他人提供伪造、变造的护照、通行证、旅行证、海员证、签证(注)等出入境证件的,应当立案侦查。

2、为他人提供伪造、变造的出入境证件,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立为重大案件:

(1)为他人提供伪造、变造的出入境证件5-19本的;

(2)为违法犯罪分子提供伪造、变造的出入境证件的;

(3)违法所得10-20万元的;

(4)有其他严重情节的。

3、为他人提供伪造、变造的出入境证件,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立为特别重大案件:

(1)违法所得10-20万元的;

(2)有其他严重情节的。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刑法》第三百二十条规定,为他人提供伪造、变造的护照、签证等出入境证件,或者出售护照、签证等出入境证件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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