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负债人名下没有财产,怎么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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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负债人名下没有财产,怎么判

1、经过调查后,确定被执行人确实没有财产可供执行的,会下发裁定中止执行通知,或者另一方可以申请中止执行,下发债权凭证,当发现被执行人有其他可供执行的财产时,再恢复执行。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三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应当裁定中止执行:

(一)申请人表示可以延期执行的;

(二)案外人对执行标的提出确有理由的异议的;

(三)作为一方当事人的公民死亡,需要等待继承人继承权利或者承担义务的;

(四)作为一方当事人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终止,尚未确定权利义务承受人的;

(五)人民认为应当中止执行的其他情形。

中止的情形消失后,恢复执行。

二、强制执行的期限是多久

1、民事诉讼法规定:执行期限为六个月,从执行案件立案之日起计算。

2、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规定人民自收到申请执行书之日起超过六个月未执行的,申请执行人可以向上一级人民申请执行。上一级人民经审查,可以责令原人民在一定期限内执行,也可以决定由本院执行或者指令其他人民执行。

3、强制执行是根据法律裁判结果对被告人采取的强制行为。这是一种特殊的强制措施,由人民执行人员按照法律文书的规定,强制被申请执行人完成指定的行为。

在民事纠纷诉讼中,涉及到有关于财产纠纷时,可能会强制执行一方名下的财产。但是在被强制执行一方名下没有财产可以执行的情况下,可能会下发中止执行的通知,等到其名下有财产时,再恢复强制执行。

三、扩展内容

如果被执行人名下没有财产怎么执行

如果被执行人确无财产可供执行,也会束手无策,申请人只能等被执行人有财产时,再申请执行。但如果被执行人故意隐匿财产,拒不执行,申请人应当从三个方面给其压力:第一,追加被执行人延期执行的罚息。第二,积极配合,追查被执行人的财产线索。第三,关心被执行人的动向,及时向法官汇报。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相关规定,申请执行的期限为二年。申请执行时效的中止、中断,适用法律有关诉讼时效中止、中断的规定。前款规定的期间,从法律文书规定履行期间的最后一日起计算;法律文书规定分期履行的,从规定的每一次履行期间的最后一日起计算;法律文书未规定履行期间的,从法律文书生效之日起计算。

法律依据:《最高人民关于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的若干规定》第一条被执行人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并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应当将其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依法对其进行信用惩戒:

1、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的;

2、以伪造证据、暴力、威胁等方法妨碍、抗拒执行的;

3、以虚假诉讼、虚假仲裁或者以隐匿、转移财产等方法规避执行的;

4、违反财产报告制度的;

5、违反消费令的;

6、无正当理由拒不履行执行和解协议的。

《最高人民关于被执行人高消费及有关消费的若干规定》第三条被执行人为自然人的,被采取消费措施后,不得有以下高消费及非生活和工作必需的消费行为:(一)乘坐交通工具时,选择飞机、列车软卧、轮船二等以上舱位;(二)在星级以上宾馆、酒店、夜总会、高尔夫球场等场所进行高消费;(三)购买不动产或者新建、扩建、高档装修房屋;(四)租赁高档写字楼、宾馆、公寓等场所办公;(五)购买非经营必需车辆;(六)旅游、度假;(七)子女就读高收费私立学校;(八)支付高额保费购买保险理财产品;(九)乘坐G字头动车组列车全部座位、其他动车组列车一等以上座位等其他非生活和工作必需的消费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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