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看具体情况。基于房屋产权的来源不同,我们国家现阶段存在以下三种小产权房:
(1)针对开发商的产权而言,将开发商的产权叫大产权,购房人的产权叫小产权。这种叫法是因为购房人的产权是由开发商一个产权分割来的。
(2)按房屋再转让时是否需要缴纳土地出让金来区分,不用再缴土地出让金的叫大产权,要补缴土地出让金的叫小产权。按这种解释普通商品房就是大产权房,经济适用房就是小产权房。(3)按产权证的发证机关来区分,国家发产权证的叫大产权,国家不发产权证的,由乡镇政府颁发产权证书的叫小产权,又被称为乡产权。
第1、2类情形的小产权房,只要交足购房款,或转让时补缴土地出让金就可以自由买卖。第3类情形小产权的法律属性存在较大争议,而且拿不到真正法律意义上的产权证。
相关法律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关于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发证的若干意见》规定,“对于借户籍制度改革或擅自通过‘村改居’等方式非法将农民集体土地转为国有土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非法出让或出租集体土地用于非农业建设、城镇居民在农村购置宅基地、农民住宅或‘小产权房’等违法用地,不得登记发证。”
根据我国《土地管理法》的规定,农民集体所有土地的使用权不得出让、转让或者出租用于非农业建设。而农村宅基地属集体所有,村民对宅基地也只享有使用权,村民将房屋卖给本村以外人员的买卖行为不能受到法律的认可与保护,也不能办理土地使用证、房产证、契税证等合法手续。
购买小产权房有什么坏处
按照国家的相关要求,“小产权房”不得确权发证,不受法律保护。小产权不能交易,没手续。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六条规定:城镇非农业户口居民未经批准或者采取欺骗手段骗取批准,非法占用土地建住宅的,责令退还非法占用的土地,限期拆除或者没收在非法占用的土地上新建的房屋。小产权是集体产权,它的存在是建立在集体产权基础上的。小产权房不一定违法,但当集体产权变动的时候,非该集体成员的权益,以及未经审批私自占有的权益,必然得不到法律保障,甚至有触动法律的危险。
安置房有产权吗
安置房一般有产权。
如果是政府进行城市道路建设和其他公共设施建设项目时,对被拆迁住户进行安置所建的房屋或者是因房产开发等因素而动拆迁,动拆迁公司通过其他途径安置或代为安置人购买的中低价位商品房,这两种类型的安置房都是有产权的,并归个人所有。但是,如果是在集体土地上所建设的安置房是没有产权的。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除由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以外,属于农民集体所有;宅基地和自留地、自留山,属于农民集体所有。
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依法属于村农民集体所有的,由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委员会经营、管理;已经分别属于村内两个以上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农民集体所有的,由村内各该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小组经营、管理;已经属于乡(镇)农民集体所有的,由乡(镇)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经营、管理。
法律依据 该内容由 嵇小函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