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不当得利是指在没有合法理由的情况下,通过不正当手段获得的利益。在诉讼中,如果需要证明被告获得了不当得利,需要提供以下证据:1、被告获得的财产或利益来源不明;2、被告在交易中违反了公平竞争原则、诚实信用原则或其他相关法律规定;3、被告与相关方存在利益输送或者利益共享的关系;4、被告与其他人存在协同行为;5、其他证据能够证明被告获得不当得利的事实。
法律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四十五条 契约一方在履行完毕前,为谋取不当利益,采用欺诈、胁迫手段订立合同的,对方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撤销合同,并有权要求赔偿损失。
2.《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十四条 指认不正当竞争者,需要提供证据,认定其实施不正当竞争行为,并应当承担民事责任。
3.《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二十九条 不得利制度: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通过不正当手段或者违反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方式获取利益,不得利用权力、地位或者其他资源,干预和扰乱市场经济秩序,不得以牺牲公共利益、损害他人合法权益为代价获取自己的利益。违反前款规定的,应当承担法律责任。
以上法律依据可用于在诉讼过程中证明被告获得了不当得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