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欠货款的诉讼怎么写

2023-10-15 来源:化拓教育网

确定债务的原因,根据债务判断的依据,如买卖未付,即买卖合同纠纷;诉因的确定是合议庭或者独任法官的职责范围,不属于当事人或者代理人的责任。当事人可以选择请求权的依据,但不能确定案由。因此,合议庭或者独任法官应当根据当事人选择的请求权,依照诉因的规定,主动“认定”案件的性质,确定适当的诉因。

一、离婚调解的简易流程是什么

根据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和司法实践中的做法,法院调解主要分为以下三个步骤:

(一)调解的开始它的开始包括两种方式:一是由当事人提出申请而开始;二是法院在征得当事人同意后主动依职权调解而开始。

(二)调解的进行调解工作既可以由合议庭共同主持,也可以由合议庭中的一个审判员主持,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案件可以由独任审判员主持。调解开始后,审判人员应当认真听取双方当事人关于案件事实和理由的陈述,查明事实,分清是非,明确双方各自的责任。然后,有针对性地对双方当事人阐明有关的政策和法律,引导当事人就具体的争议事项进行协商。当事人达成调解协议的,法院应当将调解协议的内容记入笔录,并由双方当事人或者经特别授权的委托诉讼代理人或者法定诉讼代理人签名。

(三)调解的结束调解的结束包括两种情况:一是因当事人达成调解协议而结束;二是因调解不成,未达成调解协议而结束。对于经调解未达成协议或者调解协议不被人民法院认可的,人民法院应当结束调解程序,恢复审判,及时作出裁判。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七十五条人民法院对当事人的陈述,应当结合本案的其他证据,审查确定能否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当事人拒绝陈述的,不影响人民法院根据证据认定案件事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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